“棱镜”事件“罪与罚”
杨锦 发表于:13年07月04日 10:25 [原创] DOIT.com.cn
“如果你不幸把硬盘烧了,导致重要文件丢失了;或者更不幸老婆出轨了,想离婚却苦于无证据,那么,现在都可以打电话到白宫要回备份了!”
一位网友不无幽默地在网上留言如是说。这一看似笑话的荒诞事实,却直观地让我们看到了“棱镜”是如何360度无缝无死角地对我们的隐私进行“反射”、实施监控。
让我们“赤裸”的特工——“棱镜”
首先,且让我们一起来还原一下真实的棱镜事件始末。“棱镜”本身是指一种由透明材料(如玻璃、水晶等)做成的多面体,多棱的表面能够反射各种光线。美国NSA监控计划代号为“棱镜”,顾名思义,即希望最大程度最广范围地攫取到民众、企业及政府信息。这一代号“棱镜”的行为,主要使命是大范围收集并监控网络和电话用户信息。“棱镜”计划始于2007年的小布什执政时期,由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负责,其中包括两个秘密监视项目,一是监视、监听民众电话的通话记录,二是监视民众的网络活动。而网络活动的影响甚为广泛。
据报道,美国情报机构一直在谷歌、雅虎、微软、苹果、Facebook、美国在线、PalTalk、Skype、YouTube九大IT巨头公司中进行数据挖掘工作,从音视频、图片、邮件、文档以及连接信息中分析个人的联系方式与行动。监控的类型有10类:信息电邮,即时消息,视频,照片,存储数据,语音聊天,文件传输,视频会议,登录时间,社交网络资料的细节。
从这九大互联网遍及全球的影响力来看,这无疑是对全球大部分公民最大的隐私侵犯。
而我们今天得以知晓的这一切,得益于一个叫做爱德华·斯诺登的美国人的爆料,事发前,他曾是美国中情局前情报机构的一位系统管理员,由于“良心上无法允许美国政府侵犯全球民众隐私及互联网自由”(斯诺登在专访中表示),并认识到美国NSA的监控行为跟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相悖,所以选择携文件潜逃,并将真相公之于众。
于是,这之后,无论是舆论还是民众,一片哗然。原来,我们活在摄像头下已经很久了,我们已不知在什么时候开始被人透视了,想到此,便油然而生出一股不爽的情绪和忡忡忧心。
拿什么拯救你 我的隐私与安全
毋庸置疑,此次事件中国的网民很可能是被美国侵犯权益的最大受害群,一方面,众所周知美国对中国的发展崛起忌惮已久,一直以来中国便是其重点“关注”对象。另一方面,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人口,互联网市场体系庞大,而斯诺登爆出的这九大美国互联网公司在中国用户更是以亿万计。而据有关媒体的披露显示,美方曾对中国电信运营公司和清华大学主干网络进行攻击。而同时,向来标榜自由、人权至上的美国,在此次事件中,却被高姿态地推上了“肇事”一方的风口浪尖,不得不说极富讽刺意味。此前其针对中国通信设备商华为和中兴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指责和调查,也瞬间表现出“贼喊捉贼”倒打一耙的意味。
信息、隐私当属个人财产,政府在未经允许或极特殊情况下不得侵犯,更何况是外国政府?那么,面对美国以反恐为由而对全民进行的隐私监控绑架,我们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面对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最近所披露的美政府有关机构对中国进行网络攻击等情况表示严重关切,这再次证明中国是网络攻击的受害者。我们已就此向美方提出交涉。”
除了政府的表态,在全民自媒体的时代,网络上各种声音迭起,有网友呼吁中国的通信应用行业应该去思科化,尤其是一些重要领域要摒弃使用国外的产品和技术,走国产路。;也有相关媒体分析认为“‘棱镜’恰恰展示了美国在网络监控、海量数据的挖掘、收集和分析技术等领域的领先地位。我们不得不承认美国在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始终拥有着绝对优势,全球计算机及网络信息系统使用的操作系统和芯片、数据库、路由器等核心技术,以及互联网领域的各种核心服务运营等,都牢牢掌握在美国手中,引领着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发展方向。”而我国目前技术和研发力量落后国际水平,因此在这方面明知是毒酒也只能饮鸩止渴。
然而,笔者认为,此次事件问题的关键,不是技术,也不是产品,不是说我们以后用不用国外技术和产品的问题,而是政策制度问题、法律问题。这是一次技术手段的侵略,因此,重点是侵略,是监控行为本身,而非技术手段。就像八国联军侵华,我们不会去谴责他们的洋枪大炮,而是要对他们的侵略行为说不。
但是,仅有愤怒和谴责是无力的,国际之间尽是利益的角逐,却鲜有法律和正义可言,联合国这一看似国际正义平台主持机构一般在关键时刻从来都没有靠谱过,因此,国家的维权之路主要还是看政府是否足够强硬。
谁该为“棱镜”事件负责
斯诺登和“棱镜”在近期连续几天里占据着各大搜索榜的榜首,热得发烧。事情“闹”得很大,大到我们想不出用何法律或别的什么手段来解决,到现在也没人给个说法,大家的讨论再热烈也同样无实际结果。
对于斯诺登本人,美国政府目前已将其定位为叛国者,正在竭力准备将其引渡回美对其制裁。也有1/3的民众将其奉为“救世主”、“英雄”,笔者以为,这两个身份其实都成立,只不过针对不同的利益体而言。但无论是叛国者还是救世主,斯诺登都不应该为此事件买单。真正应该为此负责的人至今也未拿出一个应有的态度来面对整个世界的质疑和谴责(对此事件,奥巴马作出的解释是“不能在保持百分之百隐私的情况下,获得百分之百的安全”)。
然而事实上,他已经正在承受着本不属于他的“罪与罚”,以个人的力量与国家对抗,可以想象他的处境如何。在历经香港、莫斯科再到厄瓜多尔之后,斯诺登至今不知所踪。而其一直辗转的原因就是他很难寻得一个安全的藏身之地。有媒体报道他在香港的旅馆房间时,非常担心被间谍盯上,他“将枕头沿着门缝摆好,以防窃听;当他打开电脑敲密码时,他用大大的红色罩子蒙住头和电脑,以防被监视器追踪”,这一切的一切我们应该看到,他已经成为一个值得让人同情的政治流亡者与公众利益牺牲者。
最新消息:据2013年7月3日新华社电,斯诺登向多个多加申请的政治避难均被拒,尤其是之前一直厚寄希望并一向对美国强硬的俄罗斯,也对斯诺登提出斯不可能答应的苛刻引渡条件,斯只好继续滞留在莫斯科机场过境区,前途未卜。看来,斯诺登的大逃亡,已经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