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朋博 发表于:14年08月01日 22:00 [翻译] DOIT.com.cn
微软在与美国当局索取存储在海外数据中心用户数据的第一轮交涉中失利。
法院判罚责令微软交出其用户的电邮数据和别的可用数据,尽管有些数据被存储在都柏林和爱尔兰。
雷德蒙辩称说数据是由一家外国子公司管理的,当地法律与美国法律并不适用。法官普雷斯卡责不这么认为,“这是控制的问题而不是信息位置的问题。”
在众多美国的科技公司当中,微软反对美国政府搜集用户信息的行动最强烈。
在五月份,软件巨头通过了FBI “国家安全信函”那一关,所谓“国家安全信函”就是FBI要求微软提供某一用户的信息,FBI方面承诺未来还将会要求微软提供他的企业用户和政府用户的数据。
周四的案件听证会上微软接到了搜查令,要求访问某位欧洲用户的电子邮件作毒品搜查案的取证。
雷德蒙在听证会上表示美国政府的法律不适用于海外,无视这一事实的话等于是给信息通信的未来开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先例。
“一旦美国政府惯例性的访问别的国家的数据中心,那么别的国家未来也将会效仿。” 微软首席法律顾问布拉德史密斯在华尔街日报的社论写道。
美国司法部辩称美国法律认可这种海外搜查,比如由美国银行存储在海外的财务信息。因为微软是美国公司,而他用自己的海外服务器控制这些数据,所以同样适用这一法律
雷德蒙声称“电子邮件是私人专有财产,就像信件一样应该享受很高的隐私保护权”,很显然法官不这么认为。
周四判决出来后,微软发表简短声明,“地区法院的判决并不是最终判决,我们将会继续主张美国和全世界的人们都应该享有更高的隐私保护权利”。
法官同意了微软的上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