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发表于:15年01月12日 00:57 [转载] 赛迪网
6日,市民肖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最近在香港街某一化妆品专柜购买了一款BB霜,回家使用后脸部出现过敏症状,随即她用手机扫码软件扫了一下,未能扫出具体信息。于是肖女士认为此商品为假货,“这是不是表示扫码软件扫不出来的都属于假货呢?”
记者随后打开了搜狗手机助手看到,搜索二维码出现软件数量达98个,像“我查查”等热门软件,下载量更是达到了214万人次。记者随即下载了“我查查”、“二维码扫描”、“肥猫比价”等几款手机扫码软件做实验,用不同的扫码软件扫描某品牌酸奶的条形码,除一款软件无商品价格信息外,其余的软件都有相应的价格比对,但是价格却相差很多,从1.5元到3.9元相差很大,根本不具备任何可比性。
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品二维码、条形码仅是标识商品信息的一种方式,而不是唯一方式,且没有防伪功能。一些简单的没有加密的二维码和条形码可以复制,如果假冒商品的厂家复制出了真厂家的二维码或条形码,那么我们用手机扫出来的仍然是真货信息。
章丘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条形码印在产品表面,只能显示产品的基本信息,本身并不具备防伪能力,而且条形码技术含量很低,容易伪造,市民选购商品时,不要盲目相信扫码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