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发布,其核心内容就是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同时,网站开展微博客服务,应当保证注册用户信息真实。对于微博实名制新规,昨日新浪、搜狐等多家微博运营商表示,微博实名注册对于遏制虚假和有害信息通过微博传播、营造诚信健康的网络环境将产生积极效果,对新规定实施后微博业务的发展充满信心。(12月18日新京报)
网络实名制,千呼万唤始出来。从微博管理开始建立实名制,符合当下微博在互联网经营发展中的地位和现状,彰显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网络文化的法治探索,为建设行政监督、公众自律、社会教育、技术保障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网络文化管理体系提供了一个样本,同时体现了各级政府对民众维护网络秩序和公民权利诉求的积极回应。
解读北京市的这一微博客发展管理规定,实名制的诠释有一个法定的前置条件,即只有真实身份信息注册才能使用发言功能。在这一前置条件之下,还为用户预留了可供选择的余地。用户使用微博客服务的网名可以自愿选择,即“后台实名,前台自愿”。这一“入口关”的设置,对用户来说,没有增添多少上网的麻烦,只要求个人信息提供上的诚信和真实,却破解了此前“人人都是媒体,人人也都是潜在的受害者”的微博乱象,将有效地扼住虚假有害信息传播的喉咙。
对微博运营商来说,发言者受到必要的约束,能提高网站信息的专业程度和公信力。实名注册将有效减少微博上不负责任的和有害的信息,对用户的交流沟通将更有实际意义,长期来看对微博发展是有益的。新规实施之后,网站更讲究身份认证,拓展经营平台更加靠谱。因此,微博实名制激浊扬清,不仅规范网络文化与经营行为,而且将重塑公众的网络安全感。
微博实名制启示公众,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当微博上充斥口水、谩骂甚至人身攻击,这对网民、对微博都是一种伤害。而微博的特点决定了它的双面刃,微博不良言论和虚假信息在诸多网络侵权事件中占了很大比例。毁人成本太低,而受害者却无可奈何。在现实生活的有限交往中,我们都要求彼此诚信,而无限传播的网络交流为什么就没有一个起码的规矩呢?事实上,无论是虚拟世界还是现实生活,都必须要求行为主体不得违反道德和国家法律,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微博实名制的规定无疑为依法保护公民权利、防范造谣惑众和侵犯他人私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要看到,“侵权责任法”专门对网络侵权作出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过,可操作性不强。“刑法修改案七”增加了保护公众私人信息安全的条款,把当前社会上反响强烈的非法出售、散布、窃取公众信息、致人隐私被严重侵害的现象,列入了刑事追究的范畴,但在现实中对网络侵权案件直接追究刑责的,还很罕见。微博实名制的规定,其实质是“后台实名”,即必须向网络提供真实的用户信息,为严格遏制和依法查处网络侵权事件设置了源头性的“过滤网”。但仍需要细化的制度跟进,以明确网站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时对实名信息查询和使用的规范。与之配套的制度必须紧紧跟进,严格依法的监管举措必须落地生根,才能真正营造健康和谐与民众喜闻乐见、感到安全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