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l中our的用法
require 5.006 当版本号小于 5.006 的时候,会返回失败,从而导致模块加载失败。 所以它的作用就是保证模块调用环境的 Perl 版本。 our 和 my 一样,都是对变量的声明, 不过,经过 our 声明的变量,它会变得像一个词法变量一样, 有一个简单的办法可以理解 our: |
my 和 our 的区别:
D:MoChou>cat ttt.pl
use strict;
my $var;
$var = 1;
{
my $var;
$var = 2;
print $var, "
";
}
print $var, "
";
D:MoChou>ttt
2
1
D:MoChou>
复制代码
D:MoChou>cat ttt.pl
use strict;
our $var;
$var = 1;
{
our $var;
$var = 2;
print $var, "
";
}
print $var, "
";
D:MoChou>ttt
2
2
D:MoChou>
复制代码
很显然,两处 my 声明的虽然是同一个名字“$var”,但是他们是两个变量。
而 our 却是同一个变量。
其实,our 的出现有它的历史,
Perl 和别的语言不同,可以随便声明变量,
在 Perl 4 那个时代,根本就不需要 my 什么的,
随便写个名字,就是变量了。
在 Perl 5 中仍然如此,除非你用 my 明确声明为词法变量,否则所有的变量都是(包)全局变量,而且可以不声明直接使用。
但是,这样有个坏处,那就是万一不小心写错名字了,或者解符号引用的时候,字符串运算错了,都会造成很多麻烦(因为按照 Perl 5 语法,这些都是正确的,其结果就是产生一个新的变量,很显然,这不是你想要的目的。)
所以,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 Perl 5 中就引入了 strict 和 warnings 两个 pragma,它们的作用,就是限制变量不声明直接使用,
经过 strict 和 warnings 限制后,所有没有声明的直接使用的变量都会报错。但是 my 声明的变量又是局部变量,local 又不能创造变量,
所以,我们就没法使用全局变量了(注1),
因此就又引入了 our,our 的作用就是声明一个全局变量,但是让 strict 和 warnings 以为它是词法变量,因此 our 声明的变量也是词法作用域的。但是实际上它是全局变量。
注1:
如果不使用 our,我们有两种办法可以创建全局变量:
1,用 no strict "vars" 临时关掉 strict pragma,声明完了再用 use strict "vars" 打开。
2,用变量的全限定名称,如 $main::var 或者 $foo::bar 这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