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泄露用户信息 法院裁决苹果必须应诉

北京时间6月14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加州圣何塞市美国地方法院法官露西高(Lucy Koh)周二做出裁决,判定苹果必须应诉针对其允许广告客户秘密跟踪iPhone等移动设备的诉讼,但谷歌和其他几名被告则被免于起诉。

法官称,iPhone、iPad和iPod touch的用户可以按照加州消费者保护法对苹果提出指控。但法官驳回了对苹果侵犯客户隐私权和按照联邦法律提出的计算机欺诈、窃听和泄露记录等指控。

被免于起诉的其他被告包括AdMarval、Admob、Flurry和Medialets等。

原告方、苹果和谷歌的代表律师均拒绝就该案和法官的最新裁决置评。

该案是在2011年4月两名电脑程序员发表了一份报告后提出的。那份报告称,iPhone等移动设备的用户行为被苹果监控。那份报告引起了轩然大波,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苹果做出整改,苹果也承诺进行整改。乔布斯在多次采访中否认公司跟踪过或将会跟踪客户的行为。

该案原告方在诉讼书中称,苹果在设计产品时就考虑到让移动广告和分析公司如谷歌和其他被告在免费应用程序被下载的同时收集个人数据。他们说,这些行为并没有得到用户的批准,而且与苹果之前所作的书面承诺也不相符。苹果承诺它将采取各种措施来保护个人信息。

苹果允许广告客户收集的数据包括地址、性别、年龄、设备分配到的唯一编码和特定应用程序被用过的功能。有些用户称,在某些时候,苹果还收集了他们确切的位置信息。

法官露西高称,原告方可以指控苹果对他们的设备收取了过高的费用。她说,这种指控是建立在苹果所做的关于隐私保护的声明以及被告的行为消耗了有限的带宽和存储空间的基础之上。

虽然苹果声称用户协议中包含了免责条款,但所有被收集的信息是否都是被允许收集的数据则有些模糊不清。

露西高称,该案中的侵权指控并非罪大恶极的违法行为,甚至是常规的商业行为。露西高之前曾在2011年9月驳回过原告提出的诉讼,但也给原告方留下了一个重新起诉的机会。周二做出的裁决是建立在修订后的诉讼书的基础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