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软件基金会主席:应立法限制软件专利效力

导读:这个时代,是专利战争的时代。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软件开发者和用户经常不经意间中枪。于是,专利制度的弊端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自由软件基金会(Free Software Foundation)主席理查德·斯托尔曼昨天在《连线》杂志发表文章称,限制软件专利的效力是解决专利制度弊端的唯一途径。

以下为原文:

专利威胁着每一名软件开发者,我们一直害怕的专利大战已经爆发了。软件开发者和软件用户需要让软件不受专利限制。

威胁我们的专利通常叫做“软件专利”,但这个术语会令人误解。这种专利不是针对特定的程序,而是每项专利描述一些实际的创意,并声明可起诉实现这一创意的任何人。因此,把它们叫做“计算创意专利”会更明确。

美国专利系统未指明哪些专利是“软件专利”,哪些不是。软件开发者要在威胁我们的专利(它们涵盖可以软件实现的创意)和其他专利之间进行区分。例如,如果专利创意为一种物理结构的形状或一种化学反应,程序无法实现该创意。这项专利威胁不到软件领域。但如果它是一种计算方式,则会影响软件开发者和用户。

这并不表示计算创意专利只禁止软件。这些创意也能用硬件实现,而且其中许多已经实现了。通常,每项专利都同时包含了该创意的硬件和软件实现。

软件问题的数量级

然而,计算创意专利在软件领域会导致一个特殊问题。在软件中,一个程序可以轻易实现数千个创意:如果其中10%申请了专利,则意味着它受到数百项专利的威胁。

2004年,公共专利基金会(the Public Patent Foundation)总裁兼执行董事丹尼尔•拉菲切尔(Dan Ravicher)在研究Linux(GNU/Linux操作系统的内核)时发现,该程序的源代码中实现的计算创意涉及283项美国专利。同年,据估计 Linux只占GNU/Linux系统的0.25%。将300乘以400便可估计问题的数量级。该系统受到大约10万项专利的威胁。

如果其中半数专利由于“劣质”而取消(即专利系统的错误),情况也不会真正改变。无论是10万还是5万,同样都是灾难。因此,将批评软件专利的矛头仅仅对准“专利诱饵”和“劣质”专利是错误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苹果是当今最危险的专利侵略者。我不知道苹果的专利是否“优质”,但专利“质量”越 “高”,其威胁越大。

我们需要整体解决这个问题,而不只是解决一部分。

通常的建议涉及修改专利颁发标准,例如,禁止颁发计算方法和系统方面的专利。但这种方式有两大缺点。

首先,专利律师精于重新表述专利,使其适合任何适用的规定。他们将任何限制专利实质的任何尝试变成仅仅是形式的需要。例如,许多美国计算创意专利描述了一种执行特定计算的系统,它包括一个算术单元、一个指令定序器、一个存储器加上一些控制组件。这是一种描述计算机的特殊方式,该计算机运行执行特定计算的软件。它设计成使专利申请符合美国专利系统的标准。

其次,美国已经拥有数千种计算创意专利,修改标准避免颁发更多专利解决不了现有专利的问题。我们需要等近20年,直到这些专利过期后才能完全解决这一问题。立法废除现有专利可能违反宪法。

另一种方式:限制效力而不是专利性

我的建议是修改专利的效力。我们应该立法规定,在通常使用的计算硬件上开发、分发或运行程序不会构成专利侵权。这种方式有以下优点:

– 它无需将专利或专利申请分为“软件”或“非软件”。

– 它防止开发者和用户受到现有或未来可能出现的计算创意专利威胁。

– 专利律师不能通过换种方式填写申请战胜预期效力。

这种方式不完全废除现有的计算创意专利,因为他们将继续适用于使用特定用途的硬件的实现。这是一大优点,因为它避免了该计划的合法性争议。几年前,美国出台了一部法律,保护外科医生遭遇法律诉讼。即便外科手术步骤已经申请专利,外科医生也是安全的。这为该解决方案提供了先例。

软件开发者和用户需要免受专利威胁。这是唯一能够为所有人提供全面保护的法律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