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2012中国互联网产业年在北京召开,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新民发布了《2012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综述》报告。高新民说,回顾刚刚过去的2012年,我国互联网产业规模稳步提升,应用服务不断创新和持续深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继续成为拉动经济复苏的活跃力量。高新民部分演讲内容如下:
第一,互联网产业保持稳步增长,成为拉动经济复苏的亮点
2012年,中国互联网整体保持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 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较2011年底提升3.8个百分点。
IPv6地址数量为12535块/32,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33.4%,在全球的排名由2011年6月的第15位迅速提升至第3位。域名总数增至1341万个,相比上年底增速达到73.1%,其中.CN域名总数为751万,相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了112.8%,占中国域名总数比例达到56%。
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予计达到7万亿左右,同比增长19%,其中网络购物予计达到1.2万亿元,同比增长70%。另外,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去年达到了70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40%。我国互联网上市公司的利润率和收入增速分别为33.7%和32.8%,高于全球市值前三十互联网公司的13.5%和 27%。
中国仍处在全球金融危机的阴影之下,互联网产业有这样的发展,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互联网产业成为全球金融危机阴影下的缓和危机影响的重要因素。这不仅仅表现在中国,OECD调查显示,从前年开始,前250家ICT公司的收入增长为5.5%,而全球GDP的增长不到2%,这可以认为是这个产业缓和金融危机影响的一个印证。
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增长活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普及上,移动互联网和宽带网络双双发力,成为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新引擎。移动用户快速增加,手机上网比例已经超过台式电脑上网比例,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正式启动,宽带价格进一步下降,为应用的繁荣夯实了基础;二是在商业模式探索和应用推广上,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即时通讯、社交网络等各领域迅猛发展,促使以互联网为引领的信息消费成为中国扩大内需的新引擎。
第二、移动互联网改变产业格局、改变网民行为,并进一步影响社会运行模式
2012年,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数量、应用水平、终端普及、市场规模等均呈现迅猛增长态势。
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11月底,我国移动手机用户数已超过11亿,其中3G用户超过2.2亿,3G用户渗透率达20%。以千元级智能手机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终端迅速普及,由于价格低廉,性能也不错,特别是受一些青年网民的喜爱。2012年,小米、华为、中兴为代表的国产智能手机出货量预计超过1亿部。2012年第三季度,中国智能手机市场销量达到4980万部,环比增长31.1%,同比增长154.9%,中国智能手机用户数达到3.3亿。
工信部数据还显示,截止2012年11月底,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达到7.5亿(终端数)。CNNIC调查报告显示,截止2012年12月底,手机网民达到4.2亿,占网民比例由上年的69.3%升至74.5%,手机作为第一大上网终端地位更加稳固。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超过互联网,引发市场格局的变革。
中国可以看到已经成为继美国之后全球第二个移动应用市场,主要是表现在应用商店平台上,中国目前已经有50多家应用商店,到去年的9月份开始国内最大规模的平台上和应用软件已经达到70多万,下载量超过了90多亿。
2012年,iPhone、iPod Touch和iPad平台上共有超过73万款应用上线,Google Play应用数量达70万,微软在2012年授权和发布了超过7.5万款新应用和游戏。国内的中国移动MM平台上应用接近15万,注册开发者超过370 万。腾讯应用宝、91手机助手、360手机助手、天翼空间、安智市场等应用商店也蓬勃发展。应用商店成为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的主要市场,成为了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强大助推器。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微信用户数突破2亿,微信、米聊等OTT应用,正在对传统的话音、短信业务形成冲击,移动互联网业务对传统通信业务的挑战进一步加剧。
2012年,以终端、平台和服务为主要组成的移动互联网产业体系得到整体发展,正在极大改变中国互联网产业的格局,极大改变网民上网行为乃至生活方式,并进一步影响从政府到社会组织到各行各业的运行方式。
第三,电子商务成为新兴的商业基础设施
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国美网上商城上演的8?15“电商三国杀”,总销售额达到191亿元的由天猫和淘宝掀起的“双11”购物狂欢节,1.1亿用 户、205万个“扫货小分队”瞄准“双12”零点扫货,2012年几大典型事件,搅动国内消费品零售行业格局,彰显电子商务的力量。电子商务井喷,对消费 市场的“蚕食”能力惊人。
2012年,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网和天猫的总交易额突破1万亿元。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2011年GDP总额为47.2万亿元。与此相比,1万 亿交易额约为GDP的2%。2011年全国消费品零售总额18.39万亿元,1万亿的交易额相当于其总量的5.4%。这一交易额仅次于广东、山东、江苏和 浙江的消费品零售额,甚至超过了排名靠后的云南、贵州、甘肃、新疆、海南、宁夏和青海的总和。
网购市场火爆的背后,传统零售百货业却黯然失色。百货零售业38家上市公司发布三季财报显示,11家公司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占比近三成;净利 润同比下滑的有16家,占比超过四成。面对电商的竞争,传统商业企业积极“触电”,采取各种措施,转变经营方式,建立网上商城、利用网上和线下实行差异化 竞争、利用微博、微信、APP等互联网方式,改变营销渠道和手段,加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增强用户的黏性,以此拉动市场销售额。
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新兴的商业基础设施,网购则成为中国商业流通的新增长点,拉动经济发展的空间巨大。
第四,云计算走向商业化应用,互联网企业实践经验值得借鉴
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是目前的IT新的产业和增长点。云计算成功的走向了商业化,这主要是在互联网领域里面体现出来的,很多互联网的企业的实践已经成熟的为用户提供了非常好的基于云计算的服务。
工信部积极开展云计算试点示范工作,截至目前,工信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共推出了16个试点项目。
2012年,各种类型的云计算解决方案进一步走向成熟,云应用也开始起步,推动了传统各行各业的信息化浪潮,同时带来了巨大的新增市场空间,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国云计算产业链规模可达7500亿元至1万亿元。
互联网公司, IT企业以及三大运营商,IDC等,纷纷推出云计算应用解决方案,构成了中国云计算服务的几大阵营。这在去年是很明显的重大的突破。互联网企业将云计算推向商业化应用,为云计算在其他领域的应用积累了可贵的实践经验,为产业下一步发展和市场开拓提供了示范。
云计算促进了基于大数据的网络精准营销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企业紧抓大数据带来的机遇,积极开拓网络营销市场。全国多省将大数据列为战略发展方向,大 规模生产、存储、分享、应用数据的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淘宝、腾讯、百度等纷纷加大研发投入,推出基于大数据支持的精准营销服务解决方案,大数据应用由此 初见端倪。
第五,互联网对社会文化生活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和深化
2012年,以微博为代表的社会化媒体传播使得网络愈加成为正能量的聚集地。据CNNIC统计,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微博用户规模为超过3 个亿,较2011年底增长了5873万,网民中的微博用户比例较上年底提升了六个百分点,达到54.7%。手机微博用户规模达到2.02亿,微博移动化的 趋势也是非常的明显。即高达65.6%的微博用户使用手机终端访问微博。
2012年11月,在新浪上开通的经过认证的党政机构及公务人员微博数量突破6万,在腾讯上开通的经过认证的党政机构及公务人员微博达7万,政务微博听众近两亿。
从 “最美司机”到“最美教师”、“最美农妇”、“最美警察”, “最美”这个流行语,使得2012年的网络充满了正能量。微博反腐,为社会监督提供了一种有效手段;微博公益得到更多网民的关注和支持;主流媒体权威发 布,在打击谣言、抨击社会丑恶现象、弘扬社会正能量发挥了重要影响力。微博已经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倾听民众呼声、展示良好形象的全新平台,显示出对社会生 活的巨大影响力。
第六,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复杂多变,互联网健康、良性生态环境逐步建立
随着互联网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深入渗透和对其他产业的融合,一方面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良好环境,另一方面,由于人们对互联网依赖度 提高,也对互联网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依然突出,信息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各种“黑色产业链”屡禁不止,需要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发展,加 强对互联网的治理以及对用户信息和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
2012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要求,“十二五”期间,要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安 全,强化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研究制定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和规划,加强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和密码保障,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
1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从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保护出发,对治理垃圾电子信息、网络身份管理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 和网络用户的义务与责任、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决定》的发布,可以更好地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开展了清理整治网络黑市、网络水军、电讯诈骗等专项行动,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针对安卓、 iOS等手机操作系统先后爆出短信欺诈漏洞,恶意软件、恶意广告代码、偷流量、侵犯用户隐私甚至盗取用户钱财等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专项行动,加快建 立健全移动互联网不良与恶意程序的举报、研判和处置机制。以上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发展、开展互联网治理、建立互联网健康、良性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