徳媒:大数据企业对个人数据商品化应受限

  据参考消息5月15日报道,【德国《世界报》网站5月13日报道】题:互联网上也有被遗忘的权利
  这是欧洲法院法官的一小步,却是网民夺回网络空间的一大步。这原本只是一起普通诉讼。一个西班牙人不想网上总能搜到自己的地产被强制拍卖的消息,因此要求谷歌删除相关链接。欧洲法院则用有利于原告的判决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因为这不仅涉及网络空间里的被遗忘权利。
  法院表面上只是判决谷歌有义务删除指向透露个人信息的网页的链接。这首先意味着,个人信息在面对谷歌这类全球性的终身数据储存器时可以获得更好的保护。但判决的意义远远不止于此。
  判决还意味着,可以让谷歌和其他可供公众查询的大数据存储器—例如社交网络—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些公司以获取利润为目的提供私人数据。此前,它们往往辩称自己只是提供第三方的内容,或仅仅提供指向第三方内容的链接。但现在它们没法这样推脱责任了。
  欧洲法院的判决表明,这些大数据公司不仅要为内容负责,而且也要为提供指向内容的链接负责—而且在特定情况下有赔偿义务。如此一来,搜索引擎的整个盈利模式都要被置于新的前提条件之下。大数据企业拥有的巨量数据迄今一直是其盈利来源,以后却可能成为沉重负担,因为必须逐一核查使用这些数据的合法性。
  谷歌和其他大数据企业对个人数据的商品化应该受到限制,这才是这一判决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