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系统设计原则
数据中心形式的信息数据库建设用户集中运行平台多层架构体系建设必须既满足当前的应用需求,又面向未来业务和技术的发展要求。集中运行平台的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1、实用性和先进性
采用成熟、稳定、完善的产品和技术,满足当前应用需求。尽可能采用先进的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以适应更高的数据处理要求,使整个集中运行平台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技术上的先进性,并具有良好的扩展潜力,以适应未来应用的发展和技术升级的需要。
2、高性能和高负载能力
数据中心形式的信息数据库建设用户集中运行平台必须能够承载较大的系统和应用运行负载,提供高性能的数据处理和应用响应能力,确保各类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的高效运行。
3、安全性和可靠性
为保证业务应用不间断运行,数据中心形式的信息数据库建设用户集中运行平台必须具有极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系统结构、网络系统、服务器系统、存储系统、备份系统等方面须进行高安全性和可靠性设计。系统达到C2 级以上标准安全级别,具有一定的防病毒、防入侵能力。在采用硬件备份、冗余、负载均衡等可靠性技术的基础上,采用相关的软件技术提供较强的管理机制和控制手段,以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4、灵活性与可扩展性
数据中心形式的信息数据库建设用户集中运行平台要能够根据生产信息化不断发展的需要,方便地扩展系统容量和处理能力,具备支持多种应用的能力。同时可以根据应用发展的需要进行灵活、快速的调整,实现信息应用的快速部署。
5、开放性和标准化
数据中心形式的信息数据库建设用户集中运行平台要具备较好的开放性,相关系统和设备应是业界主流产品,遵循业界相关标准,保证数据中心形式的信息数据库建设选用的主流系统和设备能够随时无障碍地接入集中运行平台,实现系统和数据的集中运行和统一维护管理。
6、经济性与投资保护
应以较高的性能价格比构建数据中心形式的信息数据库建设集中运行平台,使资金的产出投入比达到最大值。以较低的成本、较少的人员投入来维护系统运转,达到高效能与高效益的要求。尽可能保护已有系统投资,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资源。
7、集中运行和逐步过度
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采用集中运行和逐步过度相结合的原则。新的应用要直接部署在新建的集中运行平台上运行,现有应用及硬件资源将根据需要和可能分期分批逐步融入集中运行平台,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