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信息外包业务入围上海自贸区开放措施

据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2013]38号文件,明确规定推动自贸区软件信息、管理咨询、 数据服务等外包业务发展。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商贸服务领域)

6.增值电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319 其他电信业务,6420 互联网信息服务,6540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6592 呼叫中心)

开放措施

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外资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如涉及突破行政法规,须国务院批准同意。

7.游戏机、游艺机销售及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F 批发和零售业——5179 其他机械及电子商品批发)

开放措施

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完善自贸区信息网络平台,建立行业信息跟踪、监管和归集的综合性评估机制,加强对试验区内企业在区外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和监督。建立整合贸易、物流、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探索在试验区内设立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

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功能,试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优化卡口管理,加强电子信息联网,通过进出境清单比对、账册管理、卡口实货核注、风险分析等加强监管。

加强电子账册管理,推动试验区内货物在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和跨关区便捷流转。推进企业运营信息 与监管系统对接。加快完善一体化监管方式,推进组建统一高效的口岸监管机构。探索试验区统一电子围网管理,建立风险可控的海关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