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上书为哪般?

药企上书为哪般?

随着《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的截止日期临近,6月中旬以来,数十家医药零售行业协会组织与连锁企业集体向国家食药监总局上书,反对全面放开网上开售处方药和网上售药经营“零门槛”.

互联网人见惯了各种对互联网发展不利的“新规”,但这回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这个新规是对互联网有利的,有关部门终于难得地代表了一回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相信互联网人会欢迎这样的新规,也会由此增强对政府的信心。

这回是另一边不爽了。互联网的“革命对象”开始上书反对。他们的理由主要有三个:一、在互联网上不适合放开处方药交易;二、单体药店不适合申请网上售药资质;三、监管难度巨大、用药安全难保障。政府这回开明了,但行业协会反倒扮演与互联网作对的角色,值得注意。

说在互联网上不适合放开处方药交易,理由无非是会出假冒伪劣。这纯粹地拿假冒伪劣制造者当傻子。没听见制假者私下交流经验吗,都是在说,到网下卖假的,网上最好卖真的。因为网上有记录,容易被抓。“基于商务链的网上网下欺诈比较研究”用实证数据也证明,网络交易事实上比网下交易更加诚信。由网下经营者向政府部门告网上经营的不是,角色有点奇怪。政府本应比企业更关心网上卖假药的问题,现在反倒由企业联名上书提醒。这更像是调皮孩子先告状,央求大人把球给自己,不要给另一队的伙伴,理由是另一队孩子会把窗户玻璃踢坏。事实满不是这么回事。依我看,药企上书中的这种说法,在严重误导政府外,唯一积极作用,是会同时误导那些笨贼,诱骗他们自投罗网,加速曝光。

其实,药企上书的真正动机,在于自身利益。申诉“单体药店不适合申请网上售药资质”,是担心一旦互联网介入经营,会象网上售书那样,急剧削弱中间暴利。这是连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

企业怕竞争,担心利益受损,可以理解。反常的是这回社会组织的不成熟表现。他们并非不明白上述道理,但不仅没有积极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反倒参与上书,站到政府民生主张和老百姓实际利益的反面,站到了时代潮流的反面,成了解决问题的负能量。

行业的社会组织,在变革中应该做点什么呢?我倒是想到一件往事,当年乡镇企业冲垮国营企业的棉纺业变革是平稳完成的。因为政府事先采取了三招,一是在乡镇棉纺厂冲进来之前,先将国营棉纺厂的一部分,转移到产业链更高端,让其在变革后享有比以前更大的利益;二是转岗培训,将这部分人转化在产业链的同等位置,利益与此前持平;三是对实在不可救药者,实行下岗分流,从改革增量中再分配一部分利益,保障这部分人缩小的蛋糕在可承受范围内。通过提前腾出笼子,使乡镇企业涌入并完全占领棉织业的过程,没有带来太大痛苦和激烈反对,成为一个皆大欢喜的过程。要主动引领变革,前提是有站在变革前方的预见性,能顺势而为。有关部门在互联网激烈变革,触及人们广泛利益之际,是否也要主动做一些事情,引导变革渐进发生,成为推动变革的正能量?毕竟,医药领域的互联网变革总体来说,是蛋糕做大,而非蛋糕缩小的过程,做工作还有充分余地。

讲个故事,反革命这个罪名,最初是1927年发明的。国共合作下的武汉国民政府拿住的第一个“反革命”,叫刘玉春。刘玉春的反驳意见非常有意思,他说:“我从未入革命党,何言反革命,中国人民四万万,隶革命军者不过二十余万,其余者皆反革命吗。”言下之意,只有革命的人,在叛变革命后,才有当“反革命”的资格。这倒提醒我们,药企并不是“反革命”,只不过还没参加革命。希望药企这些个阿Q,早点醒来,入伙互联网,为了共同做大蛋糕,“同去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