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在最高法院开审。作为国内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此案备受业界关注。腾讯和 360 早在 2010 年的“3Q 大战”就已结下“冤结”,随后两家的战场由电脑转向法律,先是腾讯起诉 360 不正当竞争,接着 360 反咬一口,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谁对谁错,36氪这里不当法官,仅试图探讨如果说垄断迫害了创新,那么单靠反垄断法的外部约束就能遏制垄断吗?还是需要有更强大的内生动力?
谁被反垄断谁就是巨头。虽然 BAT 三巨头中,腾讯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成功打造国内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但放眼国外,几乎每一个巨头背后都伴随各国反垄断势力的联合绞杀。PC 霸主微软就曾经受到了美国和欧盟长达 11 年的反垄断调查和监管;全球最大处理器厂商 Intel 也曾被欧盟处以过 10.6 亿欧元的巨额反垄断罚款;而当今的互联网巨头 Google 更是在六年内受到来自美国、欧盟等多国政府近 40 起反垄断和专门调查。
巨头与垄断似乎总是相伴而生,如此普遍,以至于我们不能单纯从道德层面去判定”试图垄断的巨头都是因为道德沦丧“。事实上,我们应该抛开成见,把垄断暂时作为一个中性词,去了解它的内在成因。如此,我们或许才会找到遏制垄断的真正法门,也会明白单靠反垄断法孤军奋战远远不够,需要有更强大的内生动力。
垄断的正当性来自于伟大的公司必须具有一定的市场垄断性
Paypal 创始人 Peter Thiel 在斯坦福开设的一门创业课程里提过,伟大的科技公司会做三件事:第一,它会创造价值;第二,它会是比较持久的;第三,它会获取自己创造的价值中的一部分。但是,如果处在一个完全竞争市场,没有一家公司是可以赚钱的,因为所有的好处都给了社会,而非个人。因此,第三条就无从谈起;也因此,Peter 认为,所有有价值的公司都有一定垄断性,有类似规模、低成本这样独一无二的优势,伟大也因此而产生。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当了将军的士兵则想要当的更久。创业公司和巨头之间的根本策略差别就在于”攻“与”守“。当微软用 PC 干掉 IBM 的大型主机之后,它成为了巨头,其根本战略也由攻转守。现在,无论是华尔街还是微软员工都在庆祝 Steve Ballmer 的下台,认为正是因为他才使得微软在搜索、社交网络、移动方面丧失了先机。但你知道吗?Ballmer 是在 2000 年替代 Bill Gates 成为微软 CEO,当时微软的净利润为 58 亿美元,营收则为 230 亿美元。而到 Ballmer 辞任前夕的今年 6 月,微软的净利润达到了 219 亿美元,营收则达到 779 亿美元。也就是说,Ballmer 在位的这 13 年让微软在净利润和营收方面的增长都超过了 3 倍。
作为一名接管巨头的 CEO,Ballmer 的守成战略无疑是成功的。他的失误在于他接管的是一个巨头。巨头占的山头越多,垄断的广度和深度越高,就意味着他越难抓住下一波颠覆式创新。因为颠覆创新的前提就是先颠覆自身,而自身的颠覆所带来的阵痛以及不可预期的未来是”稳妥守成“战略难以容忍的。
反垄断法只是保驾护航的”配角“,创业公司带来的颠覆才是反垄断的“主角”
读者不要误会,上面一段只是试图分析垄断的动机以及内在成因,并不意味着证明垄断是正当的。事实上,垄断对于公众利益、消费者权益、公平的市场竞争带来的杀伤性都很巨大。而它最大的杀伤性则来自于对创新的扼杀。既然巨头没有能力颠覆自身,那么它就更不愿意眼睁睁看着别人来颠覆自己。这时就需要反垄断法出马,强迫巨头开放一定领域以促成更公平的市场竞争,就像欧盟通过反垄断法强迫三星放弃专利封杀的做法一样。
当然,法律只是为反垄断奠定了一个更为公平的外部环境,真正给垄断造成致命一击的则是那些带来颠覆式创新的创业公司。这让我想到了 90 年代的微软反垄断案。当时,著名的硅谷反垄断律师 Gary Reback 是微软反垄断案的先锋,正是他让 Larry Page 和 Sergey Brin 这样的创业者有机会创造了像 Google 这样的公司。但是,Reback 只是配角,真正给大众带来伟大产品的则是 Page 和 Brin。
还有一点,在高速发展的科技创业面前,法律往往显得滞后。这一点在打车等时下热门的共享经济领域有最好的体现。由于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带来冲击,行业既得利益者一度利用陈旧的法律监管框架让新兴的 Uber、Lyft、Sidcar 等打车应用一度官司缠身。而这些不安分的颠覆者也没在怕,它们做的就是先让自己的出租车开上街再说,等待规模扩大,乘客熟悉这种新的打车方式之后,它们再联合起来倒逼法律条文的修改。
垄断不会灭绝,现在的垄断颠覆者很有可能是下一次的垄断制造者
Gary Reback 在微软反垄断案的先锋作用为 Google 铺平了道路。但现在,他又站出来了,而这一次他反对的是Google。Reback 认为,在一定程度上 Google 已经在成为了昔日的微软,Google 不仅滥用了其统治地位,而且摧毁了所有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和服务。不仅如此,Reback 还认为,Google 较之微软更甚,因为它已经从微软的案例中学会了政治的重要性——这是微软在巅峰期没做或不愿做的事。Google 花大手笔游说美国政府,FTC(联邦贸易委员会)放弃了他们针对 Google 的调查,因为调查政府哥们众多的公司“太恐怖了”。
同样的更替可能适用于现在的腾讯与 360。360 如今站出来公开诉讼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另一方面,360 却已在互联网安全领域占山为王,虽然到目前为止它还不敢对用户的个人信息作出什么过分的事,但谁能保证以后挡路的大佬除掉之后,它又会做出些什么呢?
正如文章开头所述,大佬和小弟在策略上的根本策略差别就在于是攻还是守。由攻转守后的道路其实就意味着把自己放在了一个被颠覆的位置。为求守成,你会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