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iDC和ISP市场准入工作的通告》(工信部电管函[2012]552号)与《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正式开启了我国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牌照重启之路。
根据工信部牌照申请重启的具体实施方案来看,实施方案针对性地对iDC/ISP申请企业的资金、人员、场地、设施、技术等方面均提出具体要 求,iDC服务市场准入门槛有了进一步的界定;此外,工信部还将以电信主管部门的身份,来引导和建立iDC和ISP企业信誉评价和机房星级评定管理机制, 重点会从机房环境安全、网络质量等方面展开星级评定,并将此评价和评定结果作为电信市场监管的重要依据。截止今年5月底,牌照重启后第一批测评通过企业名 单已顺利出炉,其中不乏有实力的新进入者。
IDC认为,牌照重启及实施方案明确了监管部门的态度,合规性成为业务运营的前提,所有iDC及ISP相关业务经营企业需引起重视;随着牌照申请、 审批及年检工作的结束,监管部门将顺势开展下一轮的规范和清理工作。iDC/ISP牌照重启进程推进,意味着未来我国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及公有云服务市场 将面临全新生存业态。
iDC/ISP牌照重启稳步推进对市场具有以下意义:
1. 创造iDC服务市场进入契机
对于国内有申请资格、且计划或已开展iDC/ISP相关业务的企业而 言,牌照重启顺理成章地解决了其业务合规性的问题。国内部分经营iDC/ISP业务的企业,其业务运营经验、自身资源及技术实践都已达到一定水平,但往往 受限于经营牌照的问题无法大规模展开其市场拓展,而本次牌照重启则创造了其进入市场最好的契机。
2. 引发业态竞合关系演变
随着牌照尘埃落定,具备实力的新进入者将大举进攻细分市场,这将加剧各个iDC细分服务市场的竞争,尤其是针对具有明显区域特征或行业特征客户之间的竞争。
而作为我国电信相关业务的管理和经营者,电信运营商的角色在整个iDC服务市场的地位将更加突出,无论是原有的第三方iDC或公有云服务提供商、亦或是新进入者,在资源方面仍需要加强与运营商之间的合作。
暂不符合牌照申请资格却有相关实际业务运营的企业则需要满足合规性才能正常开展业务,原有的VIE模式、收购模式、无照经营模式将受到挑战。因此必须对现有业务运营模式进行调整,加强与有资质企业之间的合作,成为保障业务平稳过渡的首选,其中契约模式将备受青睐。在IDC的《iDC牌照重启的影响及服务商业务模式变革》报告中,将就服务商的业务模式演变趋势进行详细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