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付额度设限将征求公众意见

央行屡屡对互联网金融放出监管令,引发市场的多种猜测。昨日央行正面回应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称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一些产品,如二维码、虚拟信用卡等仍存在风险。而对于此前流传的央行将限制支付企业支付额度的传言,央行表示,《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确实存在,但最终出台还需征求公众意见。

暂停相关业务意在防范风险

此前网络传言称,央行将控制第三方企业的转账限额。央行昨日表示,虽然传言是真的,但目前仅处于央行职能司局与机构小范围讨论的阶段。

根据网传版本,央行拟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支付机构应对转账转入资金进行单独管理,转入资金只能用于消费和转账转出,不得向银行账户回提;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

“这是央行和一些支付机构之间进行‘点对点’沟通的最新工作底稿。这个办法的重心不在具体额度上,而是在业务及流程的各项风险控制上。”央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限额标准仅是综合考虑近年来主要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笔均交易以及反洗钱要求等提出的初步意见,对《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大问题,还需要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此外,对于此前暂停的二维码、虚拟信用卡等产品,央行再度表示这两项业务只是暂停不是终止,而暂停这两项业务皆因其存在安全风险。

鼓励互联网创新理念并没变

刚刚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还没兴奋多久,就被央行连连监管。有市场人士担心,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创新恐怕将遭到遏制。不过,央行相关负责人则表示,鼓励互联网创新的理念并没有变,监管互联网金融需要遵循5大原则。

央行表示,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也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避免因某种金融业务创新导致金融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增加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也不能因此影响银行体系流动性转化,进而降低银行体系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能力;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

此外,央行表示,互联网金融创新有利于发展普惠金融,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应当给予积极支持,也应当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但必须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属性和金融风险属性,鼓励创新就要包容失误,但要把失误可能引发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