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与360互诉不正当竞争案近日在市二中院先后宣判,双方均被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搜狗诉360案中,搜狗公司称,搜狗浏览器用户的默认设置被改为IE或360浏览器,这与360安全软件有关,遂于2013年9月向市二中院起诉360。
法院查明,360安全卫士软件对待不同企业的浏览器并非一视同仁,其对360浏览器和IE浏览器设置为默认浏览器的过程不做任何提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360赔偿搜狗500万元及其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10万元。对此判决,360提起上诉。
而此前,360曾就搜狗诋毁信息起诉对方,称搜狗使用“手段凶残”、“煽动制造社会恐慌”等词句,直接攻击360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2014年12月26日,市二中院宣判,搜狗损害360公司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判令搜狗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360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