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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常态下,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投资机会大量涌现。如何转变政府职能,便利投资创业?政府投资管理改革今年将有大动作,投资项目“盖章长跑”将终结。
多“跑”信息少跑腿
现在,项目投资管理面临很大的问题。30多项前置审批加上20多项前置手续,共计50项。我们简单地想象一下,在极端情况下,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每一项20天,企业完成这些手续就是1000天(50乘以20),效率十分低下。
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第一是审批多,都要到政府来审批;第二是审批难,审批的前置条件很多。通过2013、2014连续两年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目前我国已经大幅度缩小了核准范围。中央层面的核准项目数量减少76%左右,而且取消下放核准事项的含金量是非常高的。
2015年,改革将剑指审批难。
投资管理将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以前企业要办项目审批的话,都要跑到政府部门那里去,而今年将可以实现网上办理。
在线审批:全过程透明可核查
2015年,我国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来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横向联通有关部门,纵向贯通各级政府,实现项目在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监管“一条龙”服务。如此,可以实现整个过程透明、可核查,使得服务和监管更加有效,促进市场规范运行。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是投资管理方式的一个创新。
据介绍,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首先要合理划分权限,针对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要做到相关部门同步下放审批权限;同时,也要提升基层的承接能力,使得下放的审批事项基层能够接得住。
经过清理,目前项目核准前置条件有30多项,涉及近20个部门。此外,还要办理属于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前置手续18项。因此,需要按照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取消和合并。同时又作出重大改革,把原来的前置,除了规划、土地和重特大的环保以外,其他的统统改为并联办理,可以大大缩短审批时间。
寓“监管于服务”:一个平台和四项制度
另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监管比较薄弱。以前政府的投资管理是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协同监管机制,主要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机制。主要的创新就是,从理念上寓‘监管于服务’。这个理念如何实现呢?那就需要建立一个平台和四项制度。
一个平台就是要在互联网上建立一个投资项目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搭建,实现项目在线申报,有关部门可以在线办理、电子监察。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实现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并联办理、同时办理,大大提高办事效率,不需要办完一个再办另一个。
四项制度包括:
——建立统一的项目代码制度。这是基础,实现项目建设全过程周期唯一的身份代码,相关部门的信息互联共享,项目单位可查询;
——建立限时办结制度。需要保留的审批事项,每个部门都要公布办事指南,明确告知受理条件,以及办理的流程和时限要求。公开以后严格执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一个联动的监管机制。相关部门的审批监管信息可以共享,如果发现一些项目没有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就开工,可以及时纠正;
——建立项目信息在线备案制度。及时了解项目的开工信息、建设进展情况、竣工信息,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实时提供政策的支持和大数据的服务等。
一个平台和四项制度建立以后,可以方便企业在网上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大大节省人力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