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在国新办就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介绍了工业稳增长调结构有关情况。
有记者提出,中国政府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滴滴打车可以算是创新的榜样,但是滴滴打车这类创新服务与传统的监管有一些矛盾之处,工信部如何看待此事?
苗圩说,从总体上来说,工信部是积极支持的态度,但是在鼓励创新的过程当中要趋利避害,把好的方面充分发挥出来,把不利的方面压制到最低水平。
苗圩表示,滴滴打车是互联网时代共享经济的一种新产物,而新生事物的出现对传统行业会带来很大的冲击和影响。
根据部门定位,以滴滴打车为代表的打车软件,监管部门不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而是交通运输部,但因为涉及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工信部也有参与。据苗圩称,交通运输部已经制定了打车软件相关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打车软件网约车的出现,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2015年,全国发生多起出租车司机集体罢工、出租车司机围堵打车软件公司的事件,对行业及民众带来多重冲击。
2015年10月,交通部公布《深化出租车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网络预约出租车(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网约车管理办法》拟规定,将“专车”纳入出租车汽车管理范畴,私家车禁做专车,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一个月后,交通部28日全文发布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分析报告》。报告称,针对“专车是否应纳入管理”问题,六成意见认为“应该”。具体到“专车性质是否应登记为出租客运”、“驾驶员是否应取得从业资格证”等问题,意见存在一定分歧;多数意见不支持“专车平台应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
根据网上的资料,打车软件在不同区域有不同的管理办法,综合起来有三种监管模式:一种是北京模式,将打车软件纳入统一电召平台,仅需对订单备案,但不负责调度;二是上海模式,仅对早晚高峰时段禁止使用打车软件,其他时段未做限制;三是苏州模式。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对网约车平台管理方式、车辆条件、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驾驶员权益保障、私人小客车合乘规范发展等方面的问题,还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对于合理部分充分吸纳,寻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