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主题为“数据共享·智慧创新”的第十四届中国软交会在大连举行,在当日上午举行的2016全球软件和信息服务高层论坛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樊会文表示,软件产业的税收减免政策,被一些企业用来打价格战,因此,需要对减免税收这部分金额限定用途,比如用于研发创新。他呼吁,我国的软件产业政策走到今天,需要进行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的调整,才能更好地引导和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
樊会文在主题发言中,肯定了自2000年以来十多年的产业政策的巨大促进作用,比如著名的18号文、2011年的4号文,以及上个月的49号文。16年来,软件产业产业规模增长了73倍,产业集聚效应明显,集中度大幅提高,正版化、软件能力、公共服务得到极大改善。
但是,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产业形态、产业商业模式的变化,给产业政策提出了新的课题,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他建议要:
1.调整软件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平台服务等新领域,促进软件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2.应当将税收的减免转向激励创新,不是简单地减免。
4.通过政府采购,给软件企业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尤其是对于自主创新的技术和产品。
5.要整合我们的科研资源。
以下为演讲实录。
第二应当将税收的减免转向激励创新,不是简单地减免。我们现在减免以后干什么?这个文件里也说了,减免税收用来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但实际上我们很多企业拿减免这部分优惠来打价格战,我觉得这个是很不应该的。因此我建议对减免税收这部分金额应当限定它的用途。限定什么用途呢?限定用于研发创新,不是一般的扩大再生产,是用于研发创新才能减免。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樊会文
我这里简要地介绍一下关于软件产业政策我个人的一些思考。
我们中国的软件产业政策应该说从2000年开始,十六年坚持下来,无论从国内跟其他产业政策相比,还是从国际上来看,我们的软件产业政策都是非常成功的。在国际上来说,真正成功的产业政策不是很多,软件产业政策算一个。十六年下来产业形势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产业政策也需要调整,我这里讲一下我的一些考虑。
首先,我们看一下当前的产业政策。我们现在软件产业政策当然文件很多,最核心的是2000年的18号文件。2000年的18号文件到2010年十年到期,因此2011年的时候又发一个4号文件。这两个文件的内容,4号文件延续18号文件。
4号文件第一句话:继续实施软件产业的优惠政策,它的内容延续下来的。产业核心是什么呢?增值税即征即退,另外还有一些投融资、人才培训方面的政策。但是重点是减免税。
为什么把这个政策放在减免税上?因为产业政策刚开始做的时候是98年,2000年发布,98年调研的时候我们软件产业规模非常小,当时全国只有300多亿元的小规模,大部分企业反映税负比较重。因为当时的增值税是17%,所得税是33%,其他行业因为都有一些抵扣,增值税可以把成本、设备抵扣掉,软件行业设备很少、原料很少,不能抵扣,当然主要的成本是在人工成本,人工成本是没有增值税抵扣的,所以大家觉得税负相当沉重。因此当时要减。减的话,增值税牵扯到下游,没有增值税发票的企业,买了你的软件产品以后他又没法抵扣,所以我们当时采取即征即退。
营业税,我们有一部分是营业税,营业税采取两免,一个企业从办起来以后从刚开始盈利的年度算起两年免营业税的,第三年是减半营业税。这个政策一直到现在还是持续下来。
中央各个部门和各个地方出台了大量配套的政策和实施的细则。2011年4号文的时候在这个基础上又往前进了一步,主要是强调了大企业,因为到11年的时候我们企业已经上规模了,有一定的产业集聚了,所以这个时候就要培育大企业龙头企业。因此在4号文和随后2012年发的一个通知当中,对国家重点布局软件企业按10%征收。一般企业是25%。当然这个是有一个门槛的,这个门槛收入是一个亿,现在又提高了,年收入两个亿所得税按10%,当然还要申请重点布局软件企业的认定,这就是十六年下来我们一直坚持软件政策的核心内容。
去年3月份国务院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时候,把其中一个双软认定给取消了,因为当时不要那么多的非行政许可,把这个列为非行政许可,取消了,以前认定以后到税务局执行享受政策,现在取消之后我们原来认定的企业都有双软认定,税务局认可,还有一些新企业没得到认定,所以很迷茫,我们怎么享受软件政策,以后怎么办,大家有疑问。
上个月财政部、国税局、发改委、工信部发了49号文,49号文明确了即使取消了双软认定仍然执行原来的软件产业政策。没有双软认定怎么办呢?现在有一些新的办法,我们上个月的文件里,49号文对软件企业怎么享受政策有了一定的解释,这个解释到现在为止,因为上个月刚发布,没有大规模的宣传,但是文件已经发布了,大家可以去查阅。认证的条件和原来是一样的,只不过不再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认定,是企业自己按照这些条件到税务局申报,以提交这个资料然后申请免税政策,当月他可以对你进行免税。年底汇算清交所得税的时候你也可以申请减免税。税局保留着核查你申报资料申报条件的权力,而且每年会把申报企业的名单给发改委和工信部抄送一份,他们也要再审查。审查不复合要求企业补税,如果复合就这样。它有一个清单,申报软件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话,你可以按照清单给税务局填报就可以了。具体内容我就不讲了,这都是公开的文件。
我们十六年软件产业政策实施先来效果非常明显的。
首先是产业规模,2000年全国总规模是593亿,到2015年的时候我们是4.3万亿,大部分年度的增长率都在20%以上,年均增长23%,十五年软件产业收入规模增长73倍,软件产业收入在整个电子信息产业当中的比重从2000年的5.6%上升到了2015年的35.9%。这些数字雄辩地说明我们产业政策起到多么积极的作用。
第二个影响,我们的产业集聚取得非常明显的效应。原来我们软件产业是很散的,现在由于实行软件产业政策,在产业园区有比较好的公共服务、有比较好的政策服务,因此软件产业逐渐向一些大城市、有条件的城市集中。2015年软件产业园有17个,这是得到工信部认定的,8个软件名城,其中8个软件名城占全国软件产业收入总规模超过60%,主要是集中在沿海的这些城市,内地的城市只有三四个。
第三个影响,软件产业集中度的提高,骨干软件产业实力大幅度增强。2015年双软认定取消以前五万八千家,软件产品登记备案二十三万件,软件百强收入2002年的时候加在一块是四百六十五亿元,2015年的时候五百三百一十亿元。评软件百强,当时是九千二百万元算是百强了,现在门槛提到十点五亿,这些数字提高了十倍,软件百强合计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达到了14.3%,他们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7%。尤其是最近几年,我们的新兴互联网企业发展极快,我们发布互联网市值最大的十家公司当中中国就占了四家。
另外软件职业教育和产权保护得到加强。全国示范性软件学院18所,成为培养软件行业的骨干力量。2000年软件人才培养,很多大学没有实用型人才培养的渠道,软件企业负担很重,还要教他们怎么去做,现在我们人才基本上经过一年的培训就可以上岗。
再就是软件的正版化,政府机关、央企都实现了全部的正版化,大型的国有企业也都完成了正版化的自纠自查。
还有我们的能力,软件能力,尤其是系统集成能力和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取得了突破,尤其是在电子政务、城市管理、电子商务这些行业,我们有了自主的解决方案和大型企业集成能力。在工业领域我们很多数字化普及率、关键工艺数控化率可以说基本上普及了。另外我们的一些基础软件,像操作系统、数据库,我们原来可以说是没有自己的产品,现在我们不但有了自己的产品,而且在有一些行业比如说政府部门都得到比较广泛地应用,电子商务、智能电网、物流、石化控制、金融管理这些重大的系统应用水平,从应用水平来说也是走在世界的前列,这就是我们软件产业。
另外我们公共服务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我们有一个数字,2014年的时候我们不说增值税了,光企业所得税就减免了三百多亿,15年的时候取消了双软,申报环节有一个数字三百四十亿,我们估计今年下来会更多,上个月我们说了49号文件出来以后,会有更多的企业享受优惠。另外我们建设了一批产业创新的平台、重点实验室,形成了从研发、测试、质量保证、知识产权一系列给软件行业服务的公共平台。这就是我们说当前软件产业政策的效果。
但是也要看到我们产业软件发展到今天,产业政策实施十六年,形势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产业政策也需要创新和改善。
首先我们的软件产业,过去我们的政策主要是让产业做大,我们那时候产业规模很小,主要是减负、放水养鱼,让它壮大。但是今天面临的情况不一样,我们产业规模很大了,在国际上比较大的一个产业。但是它的问题是创新能力不强,原始创新,企业之间产学研之间协同创新这方面的能力很弱。所以我们现在政策的重点不应该让它粗放发展——做大。应该把政策重点放在激励创新,这是政策需要调整的。
第二方面,产业形态也发生很大的变化。软件产业不再像过去提供的是软件产品,它改变了方式,它是以服务的方式存在、平台化的方式存在。大家看我们的智能手机,你的软件有几个是付费的?有几个是成品的?但是它的商业模式仍然在,它是以服务的方式来盈利的。
与软件存在方式商业模式发生变化。这需要我们产业政策需要调整,原先是双软认定,现在没有软件产品只有软件服务可不可以?软件政策把云计算、大数据、智能技术平台化运营的这些要考虑在内,我们现在软件产品能力还是可以的,但是我们云计算服务能力、大数据服务能力供应不求的,满足不了当前社会需要的。你可以想象我们现在供不应求的行业还有几个?软件就是供不应求。
软件人才面临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开发人才已经比较多了,但是领军人才、复合型人才、高端人才和其他行业结合当中的一些操作性人才还是比较短缺。这是我们的政策不能泛泛地说我们去发展这个软件人才,培训软件人才。哪些软件人才?这是我们精准培养的。
因此我建议我们的软件政策适当进行调整和创新。
首先要是调整软件政策适用的范围,将我们优惠政策扩大到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这些平台服务的新领域,促进我们软件产业的转型和升级。
第二应当将税收的减免转向激励创新,不是简单地减免。我们现在减免以后干什么?这个文件里也说了,减免税收用来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但实际上我们很多企业拿减免这部分优惠来打价格战,我觉得这个是很不应该的。因此我建议对减免税收这部分金额应当限定它的用途。限定什么用途呢?限定用于研发创新,不是一般的扩大再生产,是用于研发创新才能减免。
第三个需要调整的是要给我们软件企业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尤其是对于自主创新的技术和产品,因此是从政府和我们国有企业他们的首购、采购当中就要求优先采购我们自主创新的产品,对于我们自主创新的这些产品也要提供优先的比如说风险担保、投融资这些方面的支持,给他更多开辟市场机会,而不是单纯地减轻他的负担。当然负担这一块也是需要减轻的,我们现在的负担跟当时的负担有点不大一样,当时主要是增值税,现在增值税这一块已经好很多了,人工成本仍然很高。所以怎么研究减少我们社保、人员这些方面的费用,这仍然是需要再进一步研究。
另外要整合我们的科研资源。我们现在主要是科研资源比较分散,尤其是基础数据领域比较分散,应当对我们基础技术、战略性技术加强国家资源配合,协同公关,尤其是国有企业,国拨资金这一块不能是分散的,不能说是大家各自开发,应该形成研发上的结合,产学研用的结合,应当让资源集中到我们重点产品、战略产品上。
还有一个政策需要注重的是地方产业政策的创新。我们以前产业政策你可以看到都是国家的政策,地方的产业政策空间有限。我建议在当前的情况下要给地方探索积极性。比如说在产业基金,在风险投资,在地方提供投融资服务这些方面要鼓励更多的地方创新。地方的创新也就能为全国的政策调整和创新提供有益的探索和借鉴。
最后还想说,政策需求这是我们企业自己最清楚的,所以政策的创新和调整需要我们企业和研究机构我们一起去探索,希望各位朋友有机会及时跟我们反映大家有什么样的政策要求,我们也加强研究,一起推动软件产业政策的调整和完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