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投诉飙升 工商总局监管思路有待完善

7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官网发布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年度报告(2015年)》,根据报告,2015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4.58万件,同比增长87.3%,与“十一五”末期相比增长了77.67倍,连续两年排在服务类投诉首位。

从投诉问题看,网络购物商品质量和虚假宣传等问题比较突出。消费者投诉问题集中在:商品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虚假促销、商家拒绝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实物与宣传不符、个人信息遭泄露、发货延迟、物流配送速度慢、物品损坏等。

在投诉类别中,O2O生活服务类投诉明显上升,涉及餐饮、旅游、租车、购票服务的O2O领域成为用户投诉热点。移动社交电商是新的交易灰色地带,售假、收款不发货、失联等问题严重。

如果你曾经网购,你一定碰到过以上商品质量、假冒伪劣或服务问题,但是,你可能不曾维权。因此,以上数据对众多消费者来说,是冰冷的。

作为中国的消费者,当遇到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有质量、欺诈等各种问题时,一般是“自认倒霉”或“用脚投票”的心态,除非万不得已,才会通过投诉或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

不过,工商系统与消费者协会,是我国消费者维权的主要诉求渠道,尤其是工商系统,是网络市场监管的主要机构。近年来,尽管工商系统在网络市场监管方面不遗余力,但在核心之一的“以网管网”方面,笔者认为思路方法上还有提升的空间,比如,如何把消费者的力量引入监管体系,而不是被动等待消费者维权?

根据《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年度报告(2015年)》,2015年工商系统在网络市场监管规制体系建设,网络市场监管执法,网络市场信用基础建设,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网购消费者权益,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卓有成效。

1.在监管规制方面,制定实施《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发布实施《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参与电子商务立法进程,研究起草失信惩戒和数据报送规定,各地也围绕工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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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网络市场监管执法方面,组织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

3.在网络监管信息化工作方面,工商总局还加快推进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的研发工作,至2015年底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按照规划,工商总局后续还将继续开发全国电子商务网站监管服务系统等一系列全国网络监管信息化平台。

而事实上,工商总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在完成两轮联网测试后,已于7月1日全面上线运行。根据资料,该系统具有适用法律法规提示功能,支持多种在线电子数据证据取证方式。

据报道,在工商总局《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出台后,该系统还可面向消费者即时推送网店黑、灰名单,为消费者理性网购提供消费提示、警示,发挥信用监管的应有作用,强化信用管网。

其实,纵观以上网络市场监管执法相关的林林总总,我们不难发现,工商总局的网络市场监管的思路,是面向交易平台以及商品提供方的(比如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但是作为交易双方的消费者,在市场监管体系中却没有发声的渠道,除了需要维权之时。

当消费者需要维权时,网购带来的损失或不良后果已经产生。因此,如何在消费者产生网购行为之前,把不良商品或商家的警示信息以符合网购的方式、便捷地告知消费者,引导消费;或在市场监管体系中,以符合网购、移动化发展,也符合商业逻辑的某种方式引入消费者的力量,使其成为监管体系的一部分,恐怕是监管体系主体需要思考的。

参考数据:

1.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2015年,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9.11万件,同比增长11.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60亿元。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质量、合同、售后服务问题,其中合同等问题投诉数量显著上升。

2.另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16年1月发布的数据,2015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约63.9万件,解决54.6万件,投诉解决率85.3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0.5亿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4962件,加倍赔偿金额3299万元。

3.2015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30万亿,同比增长10.7%;其中网购约3.9万亿,同比增长33.3%,网购已经占到全国社会消费品总额的13%。在网购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2424亿元,增长31.6%;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6349亿元,增长42.4%。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40.8%、21.4%和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