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数据交易中心正式运营 它是如何保障数据安全的?

成立五个月后,上海数据交易中心于10月7日正式开放交易系统。该中心宣布,二十家首批会员正式入驻交易系统,并面向营销和征信两大领域,正式挂牌三十个数据单品。

据悉,电信、联通等公司作为数据供应方加入了交易平台;晶赞科技、星际大数据,以及东方航空、安耐特、游族、建设银行等有大量数据处理能力和数据互联需求的公司成为第一批会员。

1资料图:上海数据交易中心CEO 汤奇峰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的发展与应用走向深入,不同企业对数据交易的需求持续增长,但是,“数据如何交易”成为产业界以及社会关心的重大问题。自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之后,全国部分省市陆续成立若干数据交易机构,从不同角度对数据交易的体制、机制,交易的技术、规则等方面展开探索。

上海数据交易中心开放交易系统,表明中心正式进入商业运营阶段,也意味着该中心已建立一套相应的交易规则。那么,上海数据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有什么特点?对于当前社会和企业关心的个人隐私数据保护又是怎么做的?

据悉,上海数据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以“线上24小时交易的去中心化模式,为数据流通提供了更高效、更有序、更安全的环境。这是上海数据交易中心自成立以来,对数据有序流通进行探索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交易系统五大特点

据悉,上海数据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具有面向应用、合规透明、数控分离、实时互联、生态共赢五大特点,正是这五大特点使其能够真正对数据流通市场起到创新性作用,推动国家大数据战略落地实施。

第一是面向应用。这种分类方式,为企业的数据交易提供了便捷,使成员企业能够快速找到自己所需的数据交易品。目前,这种分类方式在业界的采用率较高。

第二,合规透明。所谓合规,主要是指上海数据交易中心在成立后发布的一系列约束性文件,如《数据互联规则》、《个人数据保护原则》、《流通数据处理准则》、《数据流通禁止清单》等,建立起数据流通的主要规范。这些文件也于10月7日同步开放。

据上海数据交易中心合伙人申翔宇介绍,从2015年8月也就是交易中心正式成立之前,相关团队就开始对包括《刑法》、《消费者保护法》以及国务院有关规章进行研究,从而形成符合国家规定的禁止清单。

2上海数据交易中心合伙人 申翔宇

在透明方面,交易系统采用创新的“技术+规则”双重架构,规范了数据互联流程,解决了数据流通标准不明、流通不畅、数据质量与估值参差不齐、数据隐私保护等问题,从技术层面建立起合规透明的交易环境,

第三,数控分离的交易机制。数控分离,首先要对商品也就是数据进行定义。据悉,交易中心在数据交易品的结构上,设计了主体标识、数据标签、约束条件三个部分,并形成了六要素——主体标识、维度主键、标签赋值、供应限度、时间约束、价格约束,从而实现了对海量非结构化数据进行统一的结构组织与分类,增强乐数据的流通性,而且为数据流通监管的实现打下了基础。

“控”是数据交易的一大难题。上海数据交易中心数控分离机制对其平台上的交易进行全过程把控,不但从源头上禁止所有不合法数据进入交易系统,在交易中实施大数据配套生态,联合研究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而且在交易结束后,还会依照数据使用许可协议监督进行审计,加强风控。 这是对“控”的一个积极尝试。

第四,实时互联,去中心化线上交易解决隐私保护与风控问题。实时互联既是数据流通与安全控制的需要;针对数据领域最受关注的安全与隐私问题,上海数据交易中心以24小时的去中心化线上交易模式,采取对数据标识统一加密、转译处理的方法,使互联对象在脱离可识别特定个人身份的标识情形下完成互联与身份标识的隔离,在此过程中确保了数据互联过程中不发生个人身份的泄露,依法保障了个人数据的合法权益。

另外,在风险控制管理方面,交易系统以流通数据基本原则和禁止清单为基础,对互联对象的敏感性、关联度等进行约束。配送后的所有订单可分类追溯、监管。标准化后的交易品样式,进一步强化了对隐私及安全的甄别和对供需双方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五,数据产业生态圈建设,推动大数据产业蓬勃发展。

了解数据交易流程

资料显示,上海数据交易中心设计的数据交易流程包括会员注册,需求对接,数据配送,财务清算四个环节。

在交易系统的数据互联流程中,会员注册是第一步。所有意向成员均需在线填写成员注册信息,并提交所需注册材料,通过审核之后获取交易账号。

在需求对接部分,对于数据供应方而言,需要在数据标签库中选取可以提供的可供应标签数据产品,添加主体标识、维度主键、标签赋值、供应限度、时间约束、价格约束统六要素中对应的数据属性描述,形成挂牌后的可供应数据产品。数据需求方可在交易大厅中查询所有数据供应方已挂牌的可供应产品,并根据自身需求将所需产品加入购物车,系统将自动生成针对各数据供应方的购买订单请求。经过供需双方拟价确认之后,生成数据商品订单。

生成订单后,就进入了数据配送环节。这一环节中,交易系统根据数据交易双方确认的订单内容,生成配置文件并将其部署至交易双方的专用服务器——数据配送前置机。此时,由前置机组成的数据配送子系统即可根据需求为交易双方,提供数据的实时配送。

最后是账务清算,数据交易系统会自动记录所有数据配送系统日志,结合对应订单的内容,在结算周期内生成结算与清算日志,并在后续的结算清算环节中,向各成员定期发送结算清算结果。

充分认识数据交易平台的独特价值

9月27日,上海数据交易中心合伙人申翔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大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既然是战略资源,就涉及到分配与流通问题。显然,与其他资源相比,数据的分配与流通有其特殊性,比如数据特有的标准、机制、安全、监管、保值增值等问题。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数据交易平台在解决这些问题中具有独特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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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提供统一的数据流通的标准和规则,如交易流程、数据类型、数据结构的约定,以及数据质量的控制。

其次,提供便于监管的透明的交易环境。在公开的交易平台,通过技术与规则的约定,才能建立起透明的交流环境。

第三,提供了数据联接的桥梁,促进了数据产业的发展。

当前,从大数据产业链的角度,商业化企业已成为数据供给与需求的主要推手,但是,由于我国在数据交易的法律法规一致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方面有待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尚不健全,所以跨企业的数据流通仍然存在困难。

专家认为,数据交易机构可以完善数据流通体系和数据流通标准,使个人数据与商业价值利用达到平衡。并在数据流通过程中,实现全范围、全周期管理的控制,有效打击非法数据买卖,从而构建良序高效的数据流通环境。

当然,公开透明的数据交易在我国还属于新兴事物,数据交易平台只是一个尝试。用申翔宇的话说,“数据交易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在数据交易规则和创新应用本身还不够成熟,需要对数据流通实施必要的监管,明确行业发展底线、加强个人隐私保护、防范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