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今日热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11月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以154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该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在发布会上指出,《网络安全法》现在有七章79条,归纳总结大概有六方面的突出亮点:

第一,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

第二,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

第三,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第五,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

第六,确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

除了上述六方面亮点之外,法律进一步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对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增加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等。

2015年,《网络安全法》(一读)稿一经公布,即刻引起全社会乃至全世界的关注。不可否认,网络空间的发展、管理与安全,不仅是国家安全问题,更关系到每个人的切实利益。因此,在起草过程中,立法部门秉承“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原则,以自信、开放的胸怀,在立法过程中认真聆听国内外各方意见,既确保立法程序的公开、透明,更为了遵从网络时代的客观规律、体现信息通讯技术的特点并汲取他国成功经验,确保法律的科学和专业。

今天,《网络安全法》终于通过了三读。日益迈入网络社会的中国,面临着网络空间这一全新领域、网络安全这一全新挑战以及网络治理这一全新课题,《网络安全法》既填补了法律空白,统一了对网络空间安全的认识,统领网络安全各项工作,更展现了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中国理念。

 

《网络安全法》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践行。习近平主席在2014年4月15日召开的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全新概念和重大战略思想,指明了现阶段及未来中国国家安全形势和任务。之后出台的《国家安全法》首次明确了“维护网络空间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网络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明确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的内涵与外延,统一认识,理清责任,突出核心,成为构建五位一体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网络安全法》继承了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的精神主旨,统筹把握国家安全与网络安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国内网络治理与国际合作等关系,体现了整体、动态、开放、相对、共同的网络安全观,为新时期网络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