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源代码发展实验室(OSDL)敦促自由软件基金会(FSF)尽快说明,究竟新版通用公共授权(GPL)该如何对待遵循旧版GPL标准的软件。
GPL管理不计其数的开源软件与自由软件开发计划,Linux核心是最知名的例子,但诸如GCC编译程序、Samba文件服务器软件以及MySQL数据库也受GPL标准。
GPL第二版(GPLv2)在1991年发布。目前,FSF正草拟第三版(GPLv3),以解决包括软件专利、数字财产权管理(DRM)等新问题。
OSDL首席执行官Stuart Cohen表示,FSF的律师Eben Moglen上周二、周三在芝加哥与一群由企业主管组成的委员会会谈。与会者提出一个疑问:GPLv2与GPLv3的软件能并存吗?
Cohen说:“已经九个月了,现在是FSF把规则说清楚、讲明白的时候了。”
但Moglen的看法不同。他表示,时机未到。
Moglen诉讼CNET News.com:“依我个人之见,现在评论GPLv2授权源代码与GPLv3授权源代码之间的关系,还不是时候。应该等到GPLv3的正式条文出来再说。但我觉得这不是问题。”
企业界代表希望对GPLv3有发言权,对FSF频频施压,但Moglen始终不改立场。惠普公司曾对GPLv3现行草案内含的专利条款令人无法接受表示关切,但Moglen低调回应。
Cohen说,GPLv2软件与GPLv3软件的关联,是这场芝加哥会议的讨论话题。出席这场会议的B组委员会47个会员包括:惠普、IBM、苹果、Novell、Trolltech、红帽(Red Hat)和日立的代表。知名大企业纷纷出席,显示电脑企业对这份授权的重视。
OSDL是由众多电脑公司赞助的团体,Linux创始人兼领导者Linus Torvalds是OSDL的受雇者。Torvalds曾表示对GPLv3深恶痛绝,并严词批评FSF采用的方法。
FSF建议程序设计师采用措词明确的软件授权书,指明自己的软件是受GPLv2或更新版的GPL版本所标准。Torvalds已表明,只选用GPLv2。
上周,FSF创始人Richard Stallman也撰文反批OSDL。OSDL推动一项计划,期能加强开源程序设计在专利领域的发言权,但Stallman嘲讽这项计划“比没有还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