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信息系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小型机及存储系统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的项目如下:
1. 招标编号:ZZ2602916
2. 招标内容:小型机、磁盘阵列、光线交换机、服务器等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
1. 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9月29日至2006年10月18日(周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06年10月20日8:30~9:30。
3. 投标截止时间: 2006年10月20日9:30。
4. 开标时间: 2006年10月20日9:30。
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中山市石岐区安山大街东七巷21号,广东志正信息系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安山大街东七巷21号,广东志正信息系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 开标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安山大街东七巷21号,广东志正信息系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四、 投标人必须提交金额为(人民币)玖万元整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 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主要硬件设备(除机架式PC服务器以外的全部)的生产商,或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主要硬件设备(除机架式PC服务器以外的全部硬件)授权的供应商;
3. 在中山市内设有固定得售后服务机构,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提供相关证明);
4. 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5.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150元(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交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八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山市公安局
地 址: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0760)8302110
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广东志正信息系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郑小姐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安山大街东七巷21号
邮 编:528400 传 真:0760-8819856
电 话:0760-8808187,8811601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
银行帐号:2011 0236 0920 0018 404
广东志正信息系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总公司
联 系 人:梁先生、张小姐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42-356号天诚广场516室
邮 编:510630 传 真:020-61246291
电 话:020-61246292、61246293、87537613
电子邮箱:tender@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