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当成段子听,网联一出就让中小支付企业“唱晚”了么?

近日,央行支付结算司下发文件,要求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瞬间,专业人士、半专业人士都开始尽最大努力让这一事件影响波及吃瓜群众的影响力。甚至有业界舆论抛出了“网联的诞生是中小第三方支付最后的唱晚”的滑稽论调。

且先抛开啥是“唱晚”不说,至少也先要把网联平台和第三方支付的关系理清再说呀。中小与否的问题,例如洗牌、生存、利好与否之类的,网联难道只是杀伤力么?即使“唱晚”,也要哭个明白呀!

具体是个怎么回事呢?

先来说个故事。日常某媒体的记者编辑们都各自撰稿,然后把所写的稿子各自提交推广平台。随着编辑工作的深入,稿件的增多,推广平台负责人看不过来了。这时,突然冒出个自称执行总编的人说,“让我来帮您看编辑们的工作吧,并负责文章在平台的权重”。推广平台负责人当然高兴了,但新的厉害关系也诞生了。

故事是虚构的,不过是为了吃瓜群主也能理解央行支付结算司那个文件蝴蝶效应。结算司文件提到的那个网联平台就相当于故事里的执行主编,用来协调央行与支付机构之间的关系的。

首先得问题是,支付机构装怎么惹着央行了呢?原来,以支付宝、财付通这类大家熟悉与不熟悉的支付机构们,之前支付系统业务往来是直接同银行对接的,央行不知道这些具体事情。例如,阿里巴巴的支付宝、余额宝之类的创新,离不开其团队在地方银行上打央行政策推行擦边球的尝试。

但第三方支付及网络信贷业务近年来成快速发展之势,为此央行对于地方金融创新一直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但如今据艾瑞咨询估计,2016年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约为58.8万亿元。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扩张过快显而易见,央行对于金融机构的风险调控难度也显著提升。笔者咨询专业人士称,传统支付机构直接对接银行的模式绕开了央行的清算系统,使银行、央行无法掌握具体的交易信息,无法掌握准确的资金流向。同时,该模式给反洗钱、金融监管、货币政策调节、金融数据分析等央行的各项金融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为此,央行通过组建“网联”,把手中的清算系统延伸到金融创新的防范上,并通过“网联”控制第三方支付。就好像刚才那个媒体冒出个执行总编一样。

对此,新的问题就诞生了。

例如执行总编的出现旨在协调编辑工作和推广平台负责人之间关系的作用,但执行总编却容易形成新的工作瓶颈,毕竟执行总编总领推广平台与编辑工作之间的生杀大权。例如,执行总编的营私舞弊与任意妄为、暗箱操作、能力不及从而导致的“一将无能累死三军”的局面,以及该执行总编造就欲加之罪的问题,等等。

其实,这也是当前人们对网联出现的诸多思考。

例如,为防止执行总编的营私舞弊与任意妄为,即规范网联在金融创新形态下规范运作,网联成立是央行系多家机构与众多第三方支付机构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的形式出现的。

例如,早在8月2日,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财付通、支付宝、银联商务等在内的45家机构和公司签署的《网联清算有限公司设立协议书》就被曝光了。网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整,协议各方均以货币出资,出资额分3期缴纳,出资比例分别为50%、30%和20%。

可以发现,支付宝、财付通两大市场巨头在此间并非占据主导地位,两家分别持股9.61%,而包括央行清算总中心、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在内的央行直属机构累计占股比例达到18%。这也就意味着,央行在网联的出资比例中占据绝对的大股东地位,打破了此前部分第三方机构对于网联是否会被大的支付巨头垄断的疑虑,同时也杜绝了网联充当“执行总编”角色的网联搞暗箱操作、营私舞弊的更多可能性。

网联的出现也让人们担心央行是在于地方银行争利,就好像执行总编打着“指导编辑工作”的旗号将编辑们的工作成果汇编当成自己的工作来展示。为此,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在央行答记者文中指出,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的集中存管,只是将支付机构存放在备付金存管银行中的部分资金交存到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其他流程没有变化,不改变原有备付金银行与支付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说白了,这就好比该同志规定了执行总编的工作重点重在通过“执行”梳理编辑在推广平台的运作,而不是重点打造执行总编版的推广平台,网联并不是抢夺地方金融创新的越俎代庖。

对于中小支付平台是否有杀伤力呢?执行总编的出现毕竟是人治,也就从整体架构上增加了人治的短板,对中小编辑来说更容易成为新节点的附庸。但网联的出现旨在将第三方支付平台受央行的统一监管,“网联”并非支付机构,而是清算平台,角色类似于银行间的清算系统——主要是在各金融机构之间办理资金调拨、划拨支付结算款项,并对由此引起的资金存欠进行清偿。中小型的支付机构则可能由此获益。此前,一些大型支付机构由于业务量巨大可获得较大谈判力,能够在与银行合作中占据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