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共计十三条,所提到的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所以说,该《规定》的管理对象为跟帖评论服务管理的提供者,也就是所有有评论、跟帖和弹幕功能的网站和产品,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网上信息管理,网站负主要责任。
主要是第五条中的以下几小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评论:关于弹幕这方面,只关心B站,脑洞大,老司机和小学生又多,实名制了弹幕可怎么撩。实际上,前段时间B站就已经发了公告,要求实名制,算是相当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了,虽然对小编这种懒得答题的非正式会员影响不大,但还是希望B站能在相应政策的同时,用弹幕走出不同的画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