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蓬勃发展下存挑战 信通院发力健全数据流通环境

大数据一词最早出现是在1980年著名未来学家托夫勒在其所著的《第三次浪潮》中,书中提出“如果说IBM的主机拉开了信息化革命的大幕,那么’大数据’才是第三次浪潮的华彩乐章。”

三十年后,全球知名咨询公司麦肯锡发布《大数据:下一个创新、竞争和生产力的前沿》研究报告,证实了大数据“华彩乐章”的地位,并最早提出“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从此大数据开始成为全球“网红”,美国、中国、英国、日本等纷纷提出要投资这位“网红”,大数据发展的浪潮就此被引爆。

蓬勃发展之下存挑战

从最初被提出到初步被引爆,短时间内,大数据不仅席卷全球,更以惊人的速度席卷各个行业。数据显示,到2015年大数据市场以40%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69亿美元,IDC预测,今年,大数据市场预计将增加到324亿美元,在金融服务行业,医疗保健行业,制造业和其他行业领域大数据都表现出了很大的潜力。随着大数据发展应用的不断深入以及技术的不断发展,数据流通的频次、频率和数据流通的数据量各种形式在不断丰富扩展,同时也带来很多相关的问题。

谈及问题,便要先剖析大数据市场发展的现状,在今天的“大数据发展促进委员会年会”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程师刘寒指出,目前来看,大数据现状有两个方面,“一是比较合规的,不管是数据资源还是数据应用的企业,他们有数据,但是可能在一些规则规范不清晰的情况下会处于数据冻结无法流动的状态,于是,有的企业宁可不做数据变现也不想触碰一些合规底线。”

另外一方面则是数据黑市的存在,举例说明,一些人获得运营商数据是通过数据黑市而获得,这属于严重扰乱数据流通市场。“而数据黑市的情况,使得用户对于一些产品和服务都严重缺乏信任,”刘寒表示。

净化流通环境势在必行

针对这些问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做了数据流通标准和数据服务能力的评测,该评测想透彻分析参与评测的产品和服务,把信息做一种透明化的披露,同时突出企业数据使用合规性的优势。同时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企业同企业、企业同用户、企业同投资人的信任机制,来净化流通环境。

该评测首先从标准起步做联盟标准,这其中有几个优势,一是联盟标准不同于行业或者国家标准,入门门槛比较高,联盟标准比较利于企业来参与。另外联盟标准不是强制标准,目的是促进行业发展。从目前标准制定情况来看,信通院已经制定了数据服务的三类标准。

做完标准后如何评判企业贯彻标准或者产品和服务的落地指标?信通院就此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测试方案,这种测试方案是在标准指导下定制的方案,针对企业参测的不同产品和服务以及特定产品的测试方案,通过文档审查、实际操作和信通院自己开发的测试工具,对日志审查,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权威认证。

这其中,制定标准做测试有两类依据,第一类是三个法律依据,包括《刑法修正案(九)》、《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指南》这些依据是信通院做标准做评测和企业实际应用中的要求,同时也是不能触碰的红线。

刘寒表示,既然我们要深入到一些行业,必然要遵守行业规定,电信运营商的数据目前来看掌握了大量的个人数据,他们在数据使用过程当中要严格遵守工信部24号令的规定,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而信通院之前所做标准的两个场景,一是在征信行业,严格遵从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当中对个人信息采集的用户同意、用户知情权的规定,同时也在金融风控做了非银行支付场景下的标准的测试,也是严格遵守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在用户协议当中明确提示与用户信息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这是我们的两个依据。”

标准具体而言又可分为四大块内容,第一部分是安全管理,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划又分为数据安全管理部门、数据安全支撑部门、数据运营部门、数据需求和使用部门、外部合作伙伴。

第二部分是数据使用,针对不同的业务应用场景的数据使用,信通院的评测工作有一个总体的原则,要求数据采集和使用不超出合理范围。

标准的第三部分内容是授权机制,其实是产品和服务厂家在面向客户时,与客户之间能够交互的手段。

标准的第四个内容是针对企业的需求,专门列出来企业服务能力,目前包括业务能力,实时性、并发性、扩展性,还有企业冗余和资质,专利和软著,售前售后的服务能力。

谈及后续工作计划,刘寒介绍道,信通院下一步工作计划有四点,首先是定位转变,以后是以企业自证自己能力的方式,通过信通院的标准、技术手段,对他所要求测试的能力进行证明。第二,继续完善不同场景标准体系的制定,同时也希望扩大测试规模,使得整个行业当中产生良性竞争。第三,依托数促会、数据中心联盟、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平台组织更多的相关活动,发布研究成果,推进企业对接、交流。第四方面是完善数据流动机制,健全数据流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