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严查企业非法使用未经授权计算机软件

案例介绍:

2007年12 月,江苏省版权局经过数次审查和听证,对江苏美而光交通运动器材(昆山)有限公司商业使用盗版计算机软件处以80万元的行政罚款, 并勒令其立即删除未经授权的软件,成为目前国内对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开出的最高罚单。

同月,青岛市版权局也对青岛市某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复制微软公司、欧特克公司、优集系统公司以及PTC公司的软件进行了行政罚款,并没收两台复制有侵权软件的兼容主机。

2008年1月,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在依法进行了两次行政听证程序后,对深圳某电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公司工程部的多台计算机上,安装了未经授权的奥多比公司的Adobe Acrobat软件,微软公司的Windows、Office 软件和奥腾公司的Protel等软件。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并责令其立即删除侵权盗版软件。

2008年2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也对北京某科技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删除非法安装和使用的未经授权的奥多比公司的Photoshop软件和PTC公司的Pro/E软件,并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0元。

短短的三个月间,江苏省版权局、青岛市版权局、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和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先后对当地非法使用未经授权计算机软件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是首次对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而江苏版权局的80万元处罚成为目前国内对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开出的最高行政处罚金额。

专家点评:

这一系列的行政执法和查处行动涉及华东、华南和华北三个地区的四个省市,充分表明了各地政府在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的进程中,在正面引导和积极教育当地企业按期逐步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同时,也加强了执法力度,对继续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坚持教育和执法"两手抓"。

对各地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开展的针对企业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查处行动,作为国家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专家组的成员,中国软件联盟的邹忭秘书长表示:"推进企业使用软件正版化是我国政府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盗版,改善软件产业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提升我国企业信息化水平和保障企业信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有关部门进行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已有不少企业用户开始逐步实现正版化。事实证明,正版化有利于实现软件企业和用户的共同成长,和谐共赢。我们也应看到,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使用盗版软件是保证顺利推进正版化工作的必要手段。江苏、青岛、深圳和北京等地执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一些企业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行动既表明了我国政府保护软件知识产权、打击盗版的决心,同时也是对广大企业用户的法制教育。企业用户使用盗版软件,不但侵害了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也将对其自身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