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中国人寿获悉,该公司在去年美国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遵循工作中,直接支出超过4000万元,超3000名员工直接或间接参与了相关工作。
去年7月15日美国萨班斯法案对其境外上市公司正式实施,其中404条款要求管理层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并需要提交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报告。
据调查显示,一个年营业收入超50亿美元的公司,建立符合法案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至少需470万美元,维系其运转每年需150万美元。
中国人寿2003年在纽约证交所上市,去年财报显示,中国人寿支出8000万的审计和顾问费用,其中有超4000万费用与遵循“404条款”有关。
“虽然开始投入巨大,但据美国的经验,第二年相关费用会大幅下降40%至60%。”中国人寿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国人寿内控体系得到完善,对公司长远发展是值得的。
据安永会计事务所方面昨日介绍,在第一年的“404条款”遵循工作中,美国国内的2785家已递交报告的公司中,有349家公司披露控制缺陷;在123家保险公司中,已披露控制缺陷的公司占6.5%,其中包括了全球市值排名第5的美国AIG集团(友邦保险的母公司)。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1日,在全球市值最大的20家金融机构中,中国人寿是通过404条款的最大市值的寿险公司,同时也是亚洲惟一通过404条款的保险公司。
国寿曾遭美国调查
2003年底,国寿在纽约、香港上市。两月后审计署披露,2003年国寿母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涉嫌会计违规行为,涉及金额高达54亿元。这在美国引发一系列法律诉讼,指控国寿未在招股书中披露调查一事。2004年4月27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向国寿发非正式调查函,要求提供所有相关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