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阿里员工的谣言攻击出现大反转——继上周五自媒体”小白天下”因编造阿里员工谣言公开道歉后,6月21日晚,名为”李国福”的知乎用户也发表道歉声明,承认自己是近日”阿里员工招小三进公司”谣言的编造者,向公众公开道歉。造谣者称他们发布谣言后很快自行删除,后遭到不明网络”黑公关”的猛烈传播,总阅读量过亿。
记者发现,近期已连续出现多起针对阿里员工的谣言。6月22日上午,阿里巴巴集团合伙人、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回应称,”外界对阿里的批评,我们感受到的是这么多人关心阿里的价值观,这是对一个好的公司,优秀的年轻人的期望和监督。这是友善的,这对我们是一种鞭策”,”但是编造谎言,写故事会,有组织人身攻击,我们不能接受。这样违法,非常不好。”
对此,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表示,不法分子恣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严重污染网络环境,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情节严重的,应当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阿里员工”谣言制造者”相继道歉
6月19日,微信公众号作者”小白天下”在其全部自媒体渠道发布公开致歉:过去两个月,其通过拥有的”小白说事”、”小小白说事”、”小白看大势”等多个账号,围绕”蒋凡事件”持续编造了多达70余篇内容,不仅得到多平台高频全网推送,更遭到不明网络”黑公关”的猛烈传播,总阅读量过亿。
(图说:”小白天下”的公开道歉信)
昨晚,名为”李国福”的知乎用户也发表道歉声明,承认自己是近日”阿里员工招小三进公司”谣言的编造者,向公众公开道歉。”李国福”身份和背后造谣原因也令人大跌眼镜。据造谣者自述,其身份为一位阿里待入职员工闺蜜的男友。他个人认为,在这段闺蜜关系中,自己女朋友受了委屈,于是一时冲动借舆论热点,刻意加上阿里捏造了这一谣言。
“李国福”表示,因为看到谣言波及的阿里员工此后迅速报警并公开声明,以及网络不明力量对其谣言贴的大量转发,让其不得不选择出来道歉。
(图说:谣言制造者”李国福”的道歉声明)
连续的道歉进一步撕开了近期围绕阿里员工负面谣言来源的黑幕。据”中新经纬”6月21日报道,近日另一则被刻意传播的《曝光阿里30岁P6级程序员》的知乎帖子,实际也是数月前的谣言贴。当事人赵某毅周日在阿里巴巴内网发帖《愿每个人不再被谣言中伤》,称数月前该谣言贴第一次出现,自己就已经报警,同时向发帖者递送律师函。发帖人随后即主动删除文章,并正式致歉。而对该虚假网贴的近期突然异常发酵,他表示,不知何人推动,自己倍感无奈和无助,已于6月19日再次报警,也已再次求助律师寻求诉讼。
通过上述针对阿里”谣言制造者”的陆续致歉,不难看出这些”阿里瓜”的共性:无论有关无关,事件都牢牢绑定”阿里”和”阿里员工”,因为流量可以十倍乃至百倍陡增;标题越惊悚越好,内容越离奇越好,一切为了吸引眼球。
对此,阿里巴巴集团合伙人、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今天上午通过其个人微博和微头条发布观点。王帅表示,外界对阿里的批评,我们感受到的是这么多人关心阿里的价值观,这是对一个好的公司,优秀的年轻人的期望和监督。这是友善的,这对我们是一种鞭策。
王帅接着表示,”但是编造谎言,写故事会,有组织人身攻击,我们不能接受。我们从来不是道德模范,但我们不任人宰割编排。阿里不缺攻击,更不缺流量,因为随便编一个故事,就能给作者带来几十倍流量,但这是对读者收割智商税。这样违法,非常不好。”
(图说:阿里巴巴集团合伙人、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通过其个人微博和微头条发表观点)
法律专家:网络谣言制造者,后果严重的需担刑责
“谣言制造者”的道歉虽然澄清了谣言的来由,还当事人清白,但是给当事人造成的阴影却难在短时间内消除,特别是恶意网帖已被其他”谣言推动者””黑公关”别有用心地扩散、推波助澜,造谣者及背后恶意扩散谣言者又应负何责?
“近年来,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日渐增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网络具有公共性、匿名性、便捷性等特点,恣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进行侮辱、诽谤的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严重污染网络环境,损害网民合法权益,也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说,网络谣言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新形势下同网络犯罪作斗争的迫切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以诽谤罪进行刑事追诉。
彭新林说,针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新情况,2015年8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完善了惩处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定。其中,就包括针对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增加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