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业人士把ERP理解为一种软件,没错,ERP的确要通过实施一个软件来实现;何况,提供ERP产品的公司也大多称某某“软件公司”。甲骨文公司英文名称只是Oracle Corporation,但是中文名称却是“甲骨文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多加上了“软件”二字。说ERP是软件不该有错吧。
当然,也有不用“软件”二字的公司,如SAP、Infor、金思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神州数码管理系统有限公司。
事实上,对ERP实质的不同理解,产生了一系列完全不同的后果;可以说,一些常见的误解和方法上的偏差都是由此产生的,详见下表:
把ERP看成是软件,是一种信息化商品消费,而不是投资,就会考虑成本,要便宜,要砍价,甚至有委派企业的采购部门出面负责选型的。但是,如果把ERP看成是一种解决方案,定位在能否解决问题,就要做投资效益分析,参考回报确定合理价位,并组织由各相关部门抽调的业务骨干参与选型。
买东西要货比三家是没错的,如果仅仅是买商品,只要多看几个卖家就可以拍板确定,于是要到处走走看看,周游列国。但如果是寻求解决方案,就得先弄清楚自己想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要明确问题,找出问题的根源,做因果分析;要设计理想方案,做需求分析。这是一件面对企业的深入细致的工作,是选型绝对必要的前提,这项工作没做好,没有明确问题和目标就开始选型,肯定是盲目的。
由于把ERP看成是一种软件,理解为单纯的信息化技术,自然会指定技术部门负责实施,由负责技术的总工程师牵头;如果把ERP看成是一个面向企业全流程的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就会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也包括信息部门),组成项目实施组负责实施,由熟悉企业全面业务的老总牵头。
把ERP看成软件商品,会只看片面商品的品牌,就像买NIKE或Adidas,不看软件公司和产品的定位,也不考虑企业的长远需求,不顾是否适用,片面追求名牌,最后造成ERP僵化的错觉。
把ERP看成软件,一种由软件商“三包”的商品,实施是否成功,非要软件商承包,完全摈弃了企业主体意识,忘记了企业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最后使双方的关系搞得非常紧张和不愉快。
把ERP看成是软件,只要软件走通了,不管企业的目标是否已经¬实现,就是成功上线。但是如果把ERP看成是解决方案,就一定会为实现目标做不懈努力,不断深化应用。
实施ERP,软件不可少,但毕竟软件只是解决方案的“载体”和“工具”。只有从根本上对ERP的实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才能避免盲目闯入各种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