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广电总局主办的“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论坛”上,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奥运会期间,国家新闻版权局将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共同打击涉及奥运的版权侵权事件,重点关注数字新媒体。
阎晓宏指出,数字新媒体逐渐成为奥运版权保护的新问题,国家版权局高度重视与奥运相关的版权保护工作。将通过多种措施,开辟奥运版权登记绿色通道,提供查询功能等,严厉打击侵犯奥运版权的各种违法行为,努力净化市场环境。
央视网络传播中心主任汪文斌表示,未经中央电视台授权,任何机构不得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对奥运赛事相关的音频、视频等内容进行传播。
他进一步指出,新媒体传播的地域范围限定在大陆地区和澳门地区,中央电视台将采取法律保护手段,对违法违规不良传播行为进行有效打击。
当天上午,广电总局、国务院新闻办、国家版权局、国际奥委会、北京奥组委、中央电视台、地方广电机构所属网站、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等负责人签署了《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同盟北京宣言》。
“国家新闻版权局联合公安部联合启动的版权保护工作已经开展了三次,仅去年就查处了1000多起案子,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国内外公布了打击效果,今年的主题是保护奥运产权。”阎晓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