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在网上就《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和《网络购物服务规范》征求意见。作为国内首份针对电子商务行业的规范,业内人士认为,该规范实施后将使电子商务市场有法可依。
规范行业秩序
据上海现代商务促进中心统计的数据,仅2007年一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了17000亿元人民币,我国电子商务已达到相当规模。然而,正处在起步阶段的电子商务及网络购物业务,目前存在的诸多弊端严重阻碍其健康发展。为此,商务部公布的《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征求意见稿)和《网络购物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两份管理办法,以期规范电子商务市场,并结束各地管理办法各自为政的局面。
目前,商务部已获取40多条网上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5月16日。
据悉,两份管理办法的内容主要涵盖了对商家法人资格、备案执照、经营行为、支付方式、服务体系等各个环节的考核要求,适用于B2B(企业之间)、B2C(企业和消费者之间)、C2C(个人之间)和G2B(政府和企业之间)四种形式的网上交易,对网上交易规范提出了较为详细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要求,对B2B、B2C行业“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网络购物交易方应具备法人资格,在交易的过程中,企业必须使用真实身份和真实信息,同时还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等以供核准查询,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殊业务许可证等”。弥补了之前由于卖家非实名制、无工商登记、无税务登记而给买家造成的售后服务不到位的利益缺失。
同时,该意见稿对C2C领域的个人交易也进行了规范,要求在交易中的个人必须以实名进行,网络购物交易方应自行保存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网下凭据以作为交易纠纷的处理依据,如发货单、汇款单、发票等。
征求意见稿对在线支付的规范也提出了具体要求。“网站应该具备通过银行为交易提供资金结算的服务,也就是应该具备安全的在线支付功能,除此之外,还应该有其他的资金结算渠道供消费者选择,这些渠道应该是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
传统商业突破模式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的章学拯在征求意见中提到,经过10年的发展,中国的网购已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在此情况下,若对不规范的做法放任自由的话,不仅会损害国家利益和难以保护合法的交易方的利益,同时也会对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造成损害。这两个规范提出了比较完整的思路,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也有其他人通过商务部网站对该规范的具体细节提出不同见解和建议。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的邵德海建议增加有关虚拟物品销售、充值等的管理,包括QQ秀、QQ币,以及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和虚拟道具的管理。
一业内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B2B的电子商务模式发展已趋于平稳,行业正细化发展。国内的一些C2C模式,有向B2C模式转移的势头,而B2C正逐步成为电子商务的主流形态。目前已有越来越多传统的商业企业,也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开展B2C电子商务,拓宽营销渠道,比如百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这位专家表示,B2C在未来的近一两年内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