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实施:火绒积极响应 恪守用户隐私权益

个人信息保护,迎来全新的阶段。

作为首次从法律层面系统规定了个人信息的知情权与决定权、首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综合性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不得进行大数据杀熟;不得向用户强制推送个性化广告;限制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个人的权益能够得到哪些方面的保护?互联网科技企业面临哪些合规要求?

隐私收集 有权说不

你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了一款APP,安装成功后,弹出 “隐私协议”和一系列的授权条款,并且只有两个选项“同意并继续”和“拒绝并退出”,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同意授权个人隐私,才能使用该APP。你是不是经常遇到类似情况,安装APP需要选择是否允许授权“打开通讯录”“打开相册”“开启定位”……

《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后,明确:“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最小范围,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这也就意味着,用户可以向过度收集隐私说不,而商家也无权拒绝。

个性化推荐 便捷拒绝

你在一个平台上搜索查看了一个商品,打开其他社交软件或者购物软件,就看到了相关的商品推荐链接或者视频、文章推荐链接。你是不是经常遇到过类似的情况,甚至和朋友讨论了要买某样商品,打开手机软件,立马就有相关产品推荐,或者和朋友聊天要去吃什么东西,打开美食软件就会发现相关商品附近门店的推送……

《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后,明确:“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用户可以拒绝平台提供的个性化推荐,对于用户来说,隐私也将得到进一步的保护。

大数据杀熟 明确取缔

你在订酒店的时候,用自己的账号选择了一家酒店之后,再用朋友的新账号订同样的酒店,却发现同样的酒店、同一时间,新账号订购竟然更便宜?你是不是经常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购买平台会员之后,发现与普通用户的价格并无很大差别?甚至价格还要更贵一些?所在地区不同,相同的产品、价格也不同?……

《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后,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这将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商家不得采取大数据杀熟等对用户进行差别对待。

信息采集 显著标识

你去售楼处看房,却发现门口安装有人脸识别系统。偶然回想,刷脸支付、刷脸上班、刷脸开门,“刷脸”好像成为生活工作中的常规存在。甚至买车?买家具?买生活用品等,都可以发现商店门口有人脸识别系统。这些商家为什么要通过人脸识别系统,采集用户信息呢?采集的信息是用来做什么的?……

《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后,明确:“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这也将意味着,用户可以对人脸等信息采集表示拒绝,而同时商家、平台等需要提供替代性的验证办法。

企业需要更多的担当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一度裸跑,“用隐私换取便利”也曾成为热议的话题。就在8月中旬,工信部通报43款App,涉违规调用通信录、弹窗骚扰等,其中包括携程旅行、搜狐视频、腾讯视频、企业微信、腾讯地图、微信等知名软件。《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将在法律层面对个人信息进行全面系统的界定和保护,而企业也必将面临更多的合规化要求。

作为互联网企业的火绒,始终秉承安全厂商的基本操守,保证产品没有任何捆绑、弹窗、侵占资源等行为;针对政府、商业企业等机构用户,火绒独家承诺:“尊重用户的隐私权、数据所有权,不会上传用户的任何文件、数据信息”。

此外,火绒对于流氓软件/广告软件,采取彻底查杀应对防范。一直以来,火绒对于恶意广告软件及其行为有着一套完整严谨的判断方式,可以做到对整个恶意推广软件的彻底查杀,都不会影响正常软件的安装使用。

火绒也在终端安全方面,持续帮助用户保护个人隐私。如开启火绒安全【摄像头保护】功能后,当软件需要开启摄像头时都会被火绒先拦截并进行提示,询问是否同意开启,能够充分保护个人隐私不被外泄。

火绒终端安全管理系统2.0(火绒企业版2.0)也于8月24日正式上线,欢迎新老企业用户前往火绒官网,免费申请试用,体验更强大的终端防护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