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央企2008年全面实施新财会准则

  11月15日,记者从国资委统计评价局了解到,按照国资委统一要求,包括六大运营商在内的161家中央企业要在2008年底之前全面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所属上市公司资产或收入占集团比重较大的企业,应当于2007年率先执行。

  以上是国资委在发布《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时透露的相关信息。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大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力度。对于企业违反规定人为调节利润的,将要求其重新编报财务决算;对于企业经营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将组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对于财务决算审计不符合规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中介机构将给予准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