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97年美国政府正式发布“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以来,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一股电子商务的热潮。计算机厂商纷纷推出电子商务解决方案,各国政府也积极地推动电子商务的实现,我国也陆续建立了一些网上商品交易中心。
电子商务的实现,实质上是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商业模式的一次革命。鉴于传统商业活动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电子商务的推广与应用必定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由于电子商务是以Internet为运行平台的,而Internet是一个不受国界限制的全球性网络,因此,电子商务必然是一个全球范围内的系统工程。
基于这种背景,推动电子商务的过程中,对各国政府的政策法规、管理水平、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挑战远远大于在技术和资金方面的挑战。由于世界各国的电子商务活动必须遵循统一的“游戏规则”才能顺利开展,而各国的社会制度、政治状况、经济发展程度、法律法规、文化传统等方面千差万别,所以在电子商务方面,各国之间的国际合作、协调一致,远比相互竞争、强调本国利益重要得多。
有鉴于此,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 1998年 10月,在加拿大渥太华召开了第一次以电子商务为主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名称为“一个无国界的世界,发挥全球电子商务的潜力”。OECD拥有29个会员国,其中包括欧菲发达国家和日本等经济强国。该组织在国际社会和经济舞台上,具有相当的权威性。而且长期以来OECD已成为国际讨论未来贸易政策的论坛。OECD的讨论往往是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谈判的前奏曲。参加这次会议的代表除部长级的政府官员外,还有各国际组织、劳工界、产业界、消费者团体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的近千名代表。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了一批政策性文件。这些文件已不再是纸上谈兵,而是一批对于电子商务实际运作阶段具有指导性的文件。
第一部分 OECD电子商务部长级会议结论
1998年10月7-9日,OECD成员国部长和来自非OECD成员国、消费者以及社会利益团体的代表聚集渥太华,共同商讨促进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计划。这次OECD部长级会议由加拿大政府主办,加拿大产业部长John Manley先生主持了会议。这次会议体现了在努力实现全球电子商务行动计划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渥太华会议在一系列问题上使 OECD有了新的突破。 OECD成员国首次在部长级水平上寻求国际组织、工商界、劳工界、消费者和公众利益团体的积极参与,以公开和透明的方式讨论解决全球电子商务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是首次在OECD的部长级会议上,以工商界为主的范例展示了旨在解决会议期间所讨论的关键问题的实际应用。
电子商务本质上是全球性的。无论行动是国内还是地区性的,是在私营部门还是在公共部门,所有电子商务的政策和行动如果不利于全球性的措施,那么它们的作用是有限的。通过渥太华会议,OECD成员国政府认识到了政府间协作的重要性,认识到了与工商界、劳工界和消费者合作开发和应用电子商务的重要性,以及合作推进跨部门、跨国界的电子商务应用的必要性。为达到这一目的, OECD部长们、 OECD工商咨询委员会(BIAC)、 OECD工会咨询委员会(TUAC)以及其他私营部门的与会者一致得出结论如下:
(1)电子商务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进行商业交易的途径。它是未来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它增强了全世界经济的发展。
(2)在制定政策时所有参与者(政府、消费者、工商界、劳工界和公众团体)之间的合作和社会对话必须得到鼓励,以便推动所有国家和国际舞台上的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可能的条件下,他们的行动应当争取国际上的公认。
(3)各国政府应当促进建立有利于竞争的环境,以便使电子商务繁荣发达。各国政府应当设法减少和消除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在必要时,确保对关键的公众利益目标给予恰当的保护,如同物理世界中的情况一样。
(4)政府的干预(如有此要求)应当在技术上是中性的,而且是有节制的、透明的、前后一致的和可预测的。
(5)各国政府应当承认工商界继续在制定标准、加强可互操作性方面合作的重要性,合作环境应当是国际性的、自愿的和协调一致的。
(6)工商界应当继续在开发和实施对电子商务发展至关重要的一系列问题的解决方案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应当承认并考虑基本的公众利益、经济和社会目标,并与各国政府和其他参与者紧密合作。
与会者通过交换意见明确了取得全球电子商务方面的共识的要素。在这个前提下,与会者讨论了工商界、劳工界和公众利益团体的工作重点,讨论了部长们对未来工作和 OECD作重点的建议以及各国际组织正在进行的重要工作。
一、关于全球电子商务的共识
与会者再次确认,全球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与普及将要求各国政府、私营部门和国际组织采取广泛协作的方式以确保一个稳定而可预测的环境。这个环境将促进全球电子商务的成长,并为所有的经济体和社会带来最大限度的社会和经济利益。
与会者一致认为,为促进全球电子商务,在下列四个主题中讨论的问题是十分重要的。
1.建立用户和消费者的信任
用户必须对数字化市场具有信心。如有必要,在物理市场上提供这种信心的国家法规体系和保证措施必须加以修改,以确保人们对数字化市场继续抱有信心。在这方面,各国政府负有根本的责任,同时,也有赖于私营部门的主动性。人们对私营部门的主动性抱有很多期望。与会者指明了采取促进和应用电子商务重要行动的重点领域:创建和实施值得信赖的技术和政策;制定恰当的支、法规;制定行为规范、标准以及各产业和机构方面的规定;“自律”所必须的技术工具;在不同的环境下有效地保护用户和向消费者授权。
2.建立数字化市场的基本规则
当各国政府、产业界和消费者冒着风险登上电子商务这个新平台时,他们期望在数字化市场上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期望排除对电子商务不必要的阻碍。只有在必要时才应当建立法律框架,而且这些法律框架应当促进一个竞争的环境,应当是清晰的、前后一致的和可预测的。
3.加强电子商务的信息基础结构
电子商务的成长有赖于对信息基础结构普遍的和价格合理的使用。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可以确保一个长期的、可持续的、向低成本高质量服务的发展趋势,从而扩展了对信息基础结构及其服务的使用。与会者也确认了恰当处理2000年问题的重要性。
4. 充分受益
向数字化经济的过渡是迈向信息社会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的经济和社会潜力只有当工商界、消费者和公共机构广泛使用电子商务时才能充分实现。作为商用技术的模范用户,各国政府可以成为创建电子市场的重要动力。各机构成功的现代化和重组、公民的技能和知识对于激励电子商务的应用是十分重要的。电子商务的成长也有赖于高技能、高度自觉的劳动力。我们必须对电子商务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有清晰的理解,其中包括电子商务对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就业的影响。我们也必须清楚地了解工商界的需求,其中包括中小企业的需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机构和消费者的需求。
二、实施设想
会议提交了下列三个主要文件,概述了电子商务方面正在进行和将要进行的活动:
(l)《OECD电子商务行动计划》(概述了各项活动和对未来工作的建议)
(2)《有关国际组织和地区性组织的报告:电子商务的活动和计划》(概述这些组织当前和将来可能开展的工作)
(3)《工商界全球电子商务行动计划,附有对各国政府的建议》(概述工商界当前的计划和他们对重要问题的看法)与会者欢迎旨在促进全球协作的这些重要努力,也欢迎为秋营部门、国际和地区性组织、以及OECD成员国制定更加和谐的措施而作的种种努力。
与会者再次确认,各国政府在为创造一个电子商务环境方面所起的作用。在这个环境中,基本规则是合理的、清晰的和可预测的。在这个环境中,所有参与者之间的合作在全球范围内得到鼓励。他们也指出了各国政府在满足公众利益方面的责任。
三、OECD部长协定
OECD部长们再次确认OECD的工作对电子商务在全球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建议开展在“OECD电子商务行动计划”中列举的各项工作;敦促OECD秘书长和 OECD理事会在 OECD工作计划中根据其下属机构的能力和可以利用的资源情况把“行动计划”列为优先重点。部长们特别重视在解决税务、个人隐私、消费者保护、身份认证、使用基础设施以及电子商务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等问题时OECD所做的工作。部长们注意到了有关的背景报告:《电信和信息基础结构在推动电子商务方面的作用》、《电子商务在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影响:初步成果和研究计划》和《2000年问题:影响与行动》。部长们还敦促OECD确保其工作尽可能地与其他国际组织、工商界、非政府组织协调进行,并尽可能地遍及全世界。
OECD部长们确认,愿意共同努力(并与工商界和社会团体共同合作)建立对数字化市场的信任、明晰规则、通过实施自由化和竞争的电信市场强化基础设施的使用、为公民谋取最大利益。为达到此目的,部长们:
(l)通过了《在全球网络上保护个人隐私宣言》。该宣言再次确认了他们对在全球网络上有效地保护个人隐私的承诺,确认了他们采取必要措施达到此目的的决心,认识到了与工商界合作的必要性。根据宣言的条款,同意OECD应当为根据各国的经验与案例实施OECD有关保护个人隐私的指导方针提供实用指导。
(2)通过了《关于在电子商务条件下保护消费者的宣言》。该宣言认为各国政府、工商界、消费者及其代表必须继续共同合作以确保消费者能获得透明而有效的保护。宣言督促OECD在1999年内完成正在起草的《在电子商务条件下保护消费者指导方针》。
(3)通过了《关于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的宣言》。该宣言确认了身份认证对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并概述了一系列促进开发和使用身份认证技术和机制的行动,其中包括与工商界和用户代表一起继续在国际水平上开展工作。
(4)通过了题为《电子商务:税务政策框架条件》的报告。该报告确定了应用于电子商务的税务原则,概述了一个税务政策框架公认的条件,并支持进一步推进报告中所述工作的建议。
部长们确认电子商务中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信心对其未来发展的重要性。他们注意到工商界领袖和各种产业集团制定电子商务自律政策框架的意愿。部长们强调,凡应用自律机制的场合,自律机制必须是透明的、非歧视性的,并对所有市场参与者开放;这些自律机制应当鼓励工商界迅速采取行动以满足公众对这些领域的期望。
四、国际组织的行动与计划
许多国际组织和地区性组织正在从事直接或间接影响电子商务的工作。这些工作包括自愿和协调一致的技术标准、贸易自由化、技术援助以及政策的实施、监督、评价和分析。
《关于国际和地区性组织:电子商务的行动和计划的报告》是以一大批国际和地区性组织根据各自的职责提供的材料为依据的。这是这些组织业已完成、正在进行和建议进行的各项工作的首次汇总。会议欢迎这次组织间的合作行动,高度赞赏为全面概述电子商务活动所做的努力。
与会者认为,私营部门在通过投资和产品与服务的不断创新推动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方面起着带头作用。私营部门与各国政府之间的伙伴关系对于保障消费者信心和接受程度是十分必要的。与会者注意到了工商部门在这方面的工作重点。
五、工商部门的工作重点
在OECD的工商咨询委员会(BIAC)协调下成立了一个“国际工商组织联盟”,其中包括全球信息基础结构理事会(CIIC)、国际商会(ICC)、国际电信用户集团(INTUG),世界信息技术和服务联合会(WITSA)。Internet法律和政策论坛(ILPF)参与了这项工作。该联盟在一批国际性、地区性或专业性的工商组织支持下向会议提交了一份题为“电子商务全球行动计划”的报告。
(l)该项行动计划认为:
电子商务的发展应当由私营部门根据市场实情加以引导。各国政府承认和支持私营部门发挥这项作用。
工商界将继续开展自律和技术创新以便依法强化用户的权限。
政府和工商界都要有恰当的规则。
应当在一个公开和竞争的环境下遵循推动电子商务与推动电信、信息技术和多媒体产业融合的政策。
(2)工商界正在通过下列措施强化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自律、自愿性质的行为规范和范式合同条款;
提供已商品化的技术,这些技术能够根据用户的需求和偏好提供高水准的个人隐私保护。工商界将继续以全球市场经验为基础开发符合1980年OECD保护个人隐私指导方针的公平信息实践(fair information practices)。工商界正在协助用户开发保护自己所必须的技能,协助用户在一个在线环境中作出选择。
工商界已在强化在没有政府过度限制的情况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精巧工具,正在与政府和其他利益团体一起在国际范围内讨论如何开发保护消费者的手段。
在电子商务的身份认证方面,工商界正在为确保技术可互操作性开展工作,正在促进在国内外从法律上认可认证和电子签名,正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理事会(UNCITRAL)范围内与各国政府一起协助制定为确保可预测性和确定性而要求的恰当的法律框架。
在税务方面,工商界继续与OECD一起合作确保以中立性作为指导原则,确保不以歧视方式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