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电子商务专项项目已批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以发改办高技 [2005]2943号文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6年电子商务专项的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项目评审办法,经过项目初选、专家答辩评审以及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论证等过程后,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批复了2006年电子商务专项项目。该批项目共24个,重点支持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类项目,力求通过发展公共服务平台,降低传统行业和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