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在一次与北大CIO班学员的内部座谈时提到“与西方发达国家比,国内的信息化建设在硬件方面已经不相上下,在软件方面有5年的差距,在信息化管理方面有大概10年的差距,在架构方面则有20年的差距。”
在2009年的第三届电子政务高峰论坛上,杨部长则将这一观点进一步展开,他认为信息化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他在演讲中说“1984年我在做国家经济信息系统总体规划的时候,我记得借用最多的是IBM的BSP规划方法论;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是马丁的信息工程方法和理论;90年代末期和本世纪的初期是TOGAF和FEA等。这样四分之一个世纪的历程走过来,我在想这些方法看起来不同,实际上在技术路径上、分析方法上几乎是一脉相承的。但我们中国政府和企业这么多年的信息化建设却没有这样清晰地思路,基本是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状态中走过来的。”
杨部长提到的这个“所以然”的核心就是企业架构。企业架构在国外已经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但在国内还处于启蒙的初级阶段,关注者不多,实践者更是寥寥。
最近,CIO时代网与北大CIO班合作,对北大CIO班的学员进行了专题调查,专门调查了国内CIO对企业架构的认知情况。透过这次调查,我们可以管窥CIO对企业架构的了解与态度,看一下国内CIO是如何看待企业架构这一“新生事物”的。
鉴于企业架构在国内传播有限,很多人并不十分熟悉,我们在介绍调查结果之前先简要介绍一下相关的基本知识。
企业架构:信息化建设的“基因”
长期以来,中国的企业对信息化建设有一种习以为常的看法,即把“信息化”当作若干“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总和。但这种“项目导向”的信息化建设方法,总是在日趋复杂的技术变化和业务需求面前,落入尴尬的境地。一旦需要整合新的业务种类、扩展系统功能的时候,解决这个难题的出路,似乎只有一条:再次提出新的开发建设项目。
信息化是一个演进的过程,是量的不断积累的过程。然而,这个积累中最重要的是“合理内核”。有没有一种驾驭全局的方法,让信息化建设的过程围绕这个“合理内核”逐步发展、日益丰富呢?这就是信息化“软”的部分,即结构问题。发现信息化建设的合理结构,如同发现“基因”一样,是探索可持续发展信息化的关键问题。这一“合理内核”在国外称为企业架构(Enterprise Architecture),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套比较系统的理论和方法论体系。
从最简单的概念上来讲,企业架构是对企业多层面、多角度的建模与描绘。架构一词最初来源于建筑,其核心是通过一系列构件的组合来承载上层传递的压力。它为企业提供一个何去何从的地图,为业务和 IT 变化提供路线、计划和蓝图。企业架构的构成及其在信息化中的地位如下图所示:
从上图可以看出,企业架构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业务架构和IT架构。其中业务架构是把企业的业务战略转化为日常运作的渠道,业务战略决定业务架构,它包括业务的运营模式、流程体系、组织结构、地域分布等内容;IT架构是指导IT投资和设计决策的IT框架,是建立企业信息系统的综合蓝图,包括数据架构、应用架构和技术架构三部分。而中国的企业则大多跳过架构这个环节,直接进入了IT项目这个层面,重复投资、信息孤岛等现象就是这种模式的必然后果。
认知:养在深闺人未识
对于大多数欧美企业来说,企业架构也是个模糊而遥远的名词,在许多世界五百强、一千强的大企业中,尽管企业中存在着相关组织,但这些架构师在组织外的其他IT 同事眼中,大多是“文档官僚”,对他们实际的工作内容也很陌生;许多项目实施团队,对于企业架构小组所制定的各种标准和规范,甚至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态度。
国外的企业尚且如此,那国内的CIO对企业架构又有多少了解呢?这是我们非常想知道的一个问题。经过统计我们发现59%的CIO表示对企业架构一无所知,有34%的CIO听说过企业架构这个词,17%的CIO听说过TOGAF,10%的CIO听说过Zachman,7%的人知道FEA。可见,近6成的CIO还对企业架构一词闻所未闻,即使听说的大部分也表示对具体内容不甚了解,仅有少数CIO表示曾具体研究过相关内容。具体调查数据如下图所示:
为了增加大家对企业架构相关知识的了解,北大CIO班邀请专家向学员较系统的介绍了企业架构的相关内容。在了解了相关内容后,82%的CIO表示企业架构应该成为CIO的一项核心技能。具体结果如下图所示:
支持此观点者认为:
* 掌握企业架构的知识有利于CIO发展;
* CIO不应专注于具体的技术,而应该更多的关注整体架构;
* CIO的使命就是掌控企业架构;
* 企业架构是IT与业务之间沟通的桥梁;
* 可以规范企业行为,提高规划的系统性;
* 企业架构是信息化发展高级阶段的必然;
* 掌握企业架构知识可全面提升整体规划能力。
但同时,也有CIO表示,企业架构的理论太复杂,CIO很难全部了解,可有选择的部分了解学习。
TOGAF:苹果熟了吗?
目前企业架构还没有一套完全成熟的体系,而是沿着两条主线逐步进化发展:一条是以Zachman框架为基础,开发出的主流架构框架与方法有EAP、FEAF、TEAF等;另一条是以ISO/IEC14252为基础开发出的美国国防部的信息管理技术架构框架TAFIM,TOGAF就是基于TAFIM开发的,基于此框架美国国防部又进一步开发出了DoDTRM、C4ISR,以及最新的DoDAF。
目前,两条企业架构框架的演进线路,逐渐相互融合,架构框架的构成要素与定义架构过程基本趋于相同;同时,不同的行业,根据综合通用的企业架构框架,结合各自行业的特点,进一步开发具有行业特点的架构标准框架与方法。
在世界范围内,应用Zachman 框架的企业或组织最多,其次是TOGAF,由于TOGAF的开放性,它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2009年来到中国,目前已有北达软等机构在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所以我们也对TOGAF的了解和认知进行了调查。
我们请专家向学员介绍了TOGAF的相关知识后,对CIO如何评价TOGAF做了调查,18%的CIO表示该方法论非常好,64%的人表示好,11%的CIO表示一般,仅有7%认为没什么用。具体结果如下图所示:
在被问到是否会进一步参加TOGAF的相关培训时,66%的CIO表示愿意,34%的CIO表示不愿意。愿意者认为TOGAF是很科学的理念与方法,是很好的系统架构方法,参加学习可以增加一项技能。不愿意者认为TOGAF太复杂,而且在中国的市场也不大,还看不到发展前景。具体结果如下图所示:
实践:不第一个吃螃蟹
据笔者所知,企业架构在国内的全面实践者还很少,华为应该算是其中的先行者,在华为的管理工程部有几十人的队伍在从事架构相关的工作,企业架构已经成为信息化选型、建设、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华为每年几个亿的IT投资也大都是以架构为指引来做决策的,这样的力度在其他企业是比较少见的。近年来,在咨询公司的推动下,部分企业开始以项目的形式开始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数量仍然非常少,在本次调查中就没有一家企业已经开展过相关的实践,仅有一家企业表示曾经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后因故取消。
但在CIO们初步了解企业架构的基本知识后,过半者表示会考虑引入企业架构的理念和方法来指引信息化建设,具体如下图所示:
赞成者认为:
* 企业架构可以有效衔接战略和执行,对战略落地很有用,可以尝试;
* 现在的信息化建设很盲目,而实际需求变化很快,需要系统的方法论来指导;
* 企业架构可以提高系统的集成度和可扩展性;
* 以前在做IT规划时接触过TOGAF方法;
* 企业架构可以作为方法论规范IT规划与实施。
而反对者则担心:
* 目前引入的时机不成熟;
* 太复杂,不便于执行;
* 还需要进一步了解。
对于如何在中国推广企业架构,CIO们根据自己的理解也给出了不同的看法。这些意见可以大概归纳为三点:
1、希望看到别人的成功案例
理论再好如果没有成功的案例也会觉得不踏实,这是人之常情,毕竟对架构进行调整不是一件小事,对很多企业来说这是“伤筋动骨”的大事。
很多CIO对实施企业架构时机是否成熟表示怀疑。西方的大企业之所以采用企业架构体系来指引信息化建设也是多次“撞南墙”,再不重新对众多的IT系统进行整合难以为继的情况下才被迫抓住这根救命稻草的。而中国的企业更多的还是处于大规模的建设阶段,架构整合的动力还嫌不足。即使有一些企业已经为系统集成而挠头,在没有看到成功的案例之前,大部分CIO也会选择再等一等、看一看,“不第一个吃螃蟹”。
2、企业架构方法应该本土化
近20-30年来来,中国企业跟在西方企业后面亦步亦趋,或主动或被动的引进了很多管理和IT的名词,其中有一些最终能落地生根,但更多的如流星般转瞬即逝。这个过程中CIO们也多次被这些洋“三字经”洗脑,在面对新词汇时变得有些警惕了。因此,在听到企业架构这个词时就有CIO表示“应该谨慎对待各种知识体系的推广,不能盲目迷信,不是所有的洋和尚都会念经。”
的确,企业架构和ERP、BPR、ITIL一样,都是西方企业创造和总结出来的,能否适应中国的土壤还是个未知数,对相关的理论和方法进行本土化改造是完全必要的。因此有CIO表示“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企业架构进行本土化,以提高适应性、易用性、可操作性。”这也代表了中国大多数CIO的心声。
3、需要第三方的辅助来实施
调查中,有CIO表示“企业架构方法论只能作为思维的依据,各个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很难直接套用。”这就需要咨询公司等第三方的支持与帮助。另外,大部分CIO在了解了TOGAF等体系结构后,第一反应就是太复杂了,企业要在短时间内掌握这些知识很不容易。因此,有CIO表示“需要第三方咨询公司来辅助实施”,并建议咨询顾问先要掌握相关知识。
还有CIO表示“企业架构要在中国推广,一定要有认证体系,并且认证体系要得到官方许可,因为在中国,政府的影响力太大了,没有政府的扶持和推动是无所作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