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软件行业热盼了多年的新18号文,在两会前后再次成关注焦点。2000年国务院发布实施18号文件《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引出了软件、集成电路两大产业发展的“黄金十年”。但该文件的优惠政策即将到期,市场一直期盼后续政策出台。
最近消息称,工信部、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新18号文已经完成,并将在近期上报国务院,可以说是“新18号文”走向了最后一公里,企业在热盼的同时,也在两会期间向本报提出建议。金蝶集团高级副总裁陈登坤呼吁新的18号文能出台政策鼓励软件消费,同时能把产业政策扩大到整个软件生态链上。而人大代表、用友总裁王文京,在两会提案中则再次提议优先选用国产软件。不少中小企业则向记者表示,软件业正在向服务业转型,融资和人才培育是他们最关注的问题。
政策扶持不仅要“推”也要“拉”
去年的“下乡”、“以旧换新”政策,给汽车业、PC业、家电业打了一剂强心针,需求随之释放。软件行业能否享受到此项政策红利呢?
“老的18号文会继续延续,预计在今年新的产业政策会出台。”金蝶集团高级副总裁陈登坤呼吁,新18号文有两个重要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原有的18号文件强调软件的研发,鼓励研发和生产,“我们希望国家再出台政策鼓励软件的消费,鼓励企业去选用产品和采用信息化,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这是一个良性循环。这将对软件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拉动作用。”
第二,金蝶认为,政策扶持应该放大范围,惠及整个软件产业链。“软件产业链的制造链条,包括大量的咨询、服务伙伴,按照18号文件,他们不属于软件生产企业,不享受18号文件的优惠。我们希望国家能在产业生态链上‘扩散享受范围’。软件的销售、服务、实施等相关的企业,都给到优惠。”据陈登坤介绍,目前包括广东省、江苏省已经在朝着这个方面做政策的设计和制定,“我们也期待国家的政策能够尽早地出台,鼓励软件的消费。”
对此观点,不少软件企业负责人都表示认同,“现在买软件,还不能像买生产设备那样享受政策优惠,如果新政策中购买正版软件,尤其是重点扶植的一些软件可以纳入流转税的抵扣,无疑会提高软件企业的积极性”。
“从产业转型来说,‘软’的和‘硬’的同样重要,从另一个角度看,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消耗,而增加知识生产者的数量。”在采访中,东莞江门等经贸委及信产局的负责人都表示,对于企业信息化升级,会有产业资金扶持。
退税和政府采购依然是得力工具
18号文是2000年对外发布的,将于2010年底到期。18号文对企业最核心的优惠在税收方面,它将17%的增值税降为3%,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软件产业属于高智力行业,增加值很高,因此降低增值税对其影响很大。18号文自2000年实行以来,中国软件产业保持了38%的迅猛增长。
“对软件企业来说,退税依然是有力的工具。”今年的两会上,用友软件王文京提案将围绕与企业信息化相关的问题,包括建议政府对软件企业减税以及推进政府优先选用国产软件等进行表述。王文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软件特殊税制,是由于行业特性以及中国的增值税制决定的。传统产业可以通过大量原材料采购发票来抵消付税,而软件业原材料就是人,是没有发票可以开具的。如果用友与钢铁企业同样交纳17%的税率,是不合理的。”
2008年的两会上,王文京的提案名为《制定出台18号文件后的新政策文件,继续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自主创新和快速发展》,他建议继续制定18号文件后的新税收政策文件,并针对包括服务等软件产业出现的新型业态给予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