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国华:建议企业对科研开发人员以技术入股

3月4日消息,全国人大代表、武汉邮科院院长童国华建议,在推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应建立一种机制,尤其是人才激励机制。童国华建议,“可考对从事科研开发人员以技术入股而获得股权收益,定期免征个人所得税;还可考虑制定期权、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

童国华带着一份题为《关于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势,推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的建议》的议案,参加了今年的“两会”并提出上述建议。

温家宝总理曾明确指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中国立足当前渡难关、着眼长远上水平的重大战略选择”。在此背景下,国家决定制定包括新能源、新材料、信息产业、新医药、生物育种、节能环保、电动汽车在内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0年1月6日,湖北省政府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正式启动了中部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据悉,目前武汉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已经制定了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即“1+4”战略,以光通信、激光、光电显示、集成电路等为主的全球光电产业中心;研发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与环保产业基地;亚太知名的生物产业基地,国内重要的高技术服务业密集区;以数控机床、电力装备、船舶制造等为重点的中部现代装备产业基地。

从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势,推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形成与发展的角度出发,童国华在议案中提出要创立一套机制、建设一支队伍、立足一个平台、利用一种优势。

童国华提出,在创立机制方面,要通过实地调研,制定出一套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和发展的创新机制及相关政策。如目前针对高科技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这就使“以知识为本”、“以人才为本”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实际企业发展中缺乏必要的人才激励机制。可考虑对从事科研开发人员以技术入股而获得股权收益,定期免征个人所得税;还可考虑制定期权、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要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优势,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敢于突破,打破现有的传统屏障,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机制和政策体系。

在建设队伍方面,要通过一系列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吸引高素质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在高素质的人才,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视野要更加开阔,不要拘泥于现有的条条框框,真正把吸引高素质人才作为核心任务。

童国华认为,可考虑对企业科研及管理骨干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相关优惠政策,以提升其归属感;鼓励优秀毕业生在开发区落户,考虑建设一批小户型白领公寓租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并规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可以平价购买公寓;鼓励支持示范区内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及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在相关政策上给予扶持;从示范区下属投资机构或企业所持股权中,拿出一部分对开发区内大型高新技术企业得科研及管理骨干进行中长期股权激励。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储备。

在立足平台方面,要立足于“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一平台,坚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模式,推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智力密集产业。重视环境保护,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不能造成“涸泽而渔”的局面。在新型战略性产业的选择上,也要立足这一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多达七类,其选择应该符合现有的产业基础;其人才需求应与现有的人才结构基本匹配;创新型产业集群应具有自身的鲜明特点,对国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也必须适应“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

在利用优势方面,要契合示范区自身优势,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最为重要的优势就是先行先试,助燃地区产业的整体裂变。通过开转变思维方式,先行先试,串联起原本具有的一系列优势,如产业集群优势、区位优势、人才集聚优势、技术优势等,利用更大的探索空间,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