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这是老百姓对病历的普遍印象。卫生部出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已实施20天,按规定医生书写时字体必须规范,且要求字迹工整易懂,但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医生旧习难改,仍然是“天书”横行。 (2010年03月21日青年时报)
病人去医院看病,作为当事人,看懂医生为自己开的病历,知道医生给自己开药方,了解自己的病因,是理所当然的事,是病人不可剥夺的知情权。但是医生的“天书”,往往让许多病人一头雾水,“看不懂,这是老百姓对病历的普遍印象”。作为一位偶尔要去医院看病的普通百姓,十分理解看不懂医生开的“天书”的滋味,既不知道医生开了什么药,也不知道去药房拿药时是否拿错,一旦吃错了药,那可不是开玩笑的。当得知卫生部出台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并规定“医生书写时字体必须规范,且要求字迹工整易懂”,心里自然是十分开心。
对于《青年时报》记者的调查,笔者也十分理解,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医生旧习难改,仍然是“天书”横行。首先这是一个习惯问题,作为医生尤其是那些老资格的医生,他们已经写了几十年的“天书”,习惯成自然,想让他们在短时间内从“天书”变成正楷,着有点强人所难,医生每天接待那么多的病人,为了不耽搁病人看病时间,有时“不得不写草书”,这也是情有可原。无论是医生的书写习惯还是病人多的现实情况,想要真正“达标”,减少甚至是杜绝“天书”,难度不小。
笔者了解到,卫生部公布的将于4月1日开始试行的《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即用电子病历代替医生的“天书”,这种电子录入的方式,将“所有病人资料、诊断信息等都保存到个人账号内”,既解决了医生书写难懂的“天书”,同时又能让患者清清楚楚的看清病历,着岂不是两全其美,皆大欢喜。笔者在新闻中了解到,有专家对电子病历取代医生手写病历产生了顾虑,电子病历“篡改无痕”,笔者认为这不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在医生的电脑旁放一台打印机,当医生给病人开完药后,自己存档一份,给病人打印一份,并签上自己的名字,在还未找到更好的方法保护病人的权益时,这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当然完善和加强《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更多的站在病人的角度,完善病人看病程序和医生存档的准则,从制度上保护病人医疗证据,这是所有的百姓都十分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