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隧道灯龙头企业广东中龙公司总经理陈斌有些苦恼。最近,中龙在国内参与一些LED隧道灯投标时,总是被要求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
新模式不但对设备、技术、资金要求严格,更是拉长了项目收益的回收周期,使企业承担更多风险。
“中龙是LED照明制造商,如果采用EMC模式,则意味着中龙将从制造商转型为服务商。”他认为,各地方政府应该冷静思考新模式的实施方式和范围,否则转型压力可能会搞死一些真正有技术实力、经验的厂家。
与陈斌的悲观相映成趣的是,LED照明龙头企业勤上光电董事长李旭亮更为乐观,新模式可以解决LED路灯照明标准、产品质量以及能不能用的问题。
转型服务的尴尬
4月6日,国务院批准了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要求,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节能服务产业的新模式。即专业节能技术服务公司接受客户(节能业主企业)委托,通过与客户签订能源服务合同,自带资金实施节能项目,为客户提供节能改善必需的设备、技术、资金等一条龙服务完成合同,并通过为客户节约下来的能源成本获得收益。
“由于国内‘十城万盏’正在积极推进,所以各地方政府也希望EMC模式在LED路灯照明领域开花结果。”陈斌指出,一些缺乏资金、技术能力的企业早已争先恐后进入LED路灯照明行业,国内LED路灯企业已超过千家,市场秩序有些混乱。
陈斌表示,中龙做了6年LED隧道灯,目前产品节能比才35%左右,而一些新进者却宣称可以节能70%。他认为这根本做不到。
最让他受不了的是,接受EMC模式,等于迫使中龙角色转变,从制造商转变为服务商。
因为,给业主装上LED路灯后,货款是通过每月为客户节约下来的能源成本一笔笔打入公司账户。在漫长的回收期里,LED路灯制造厂家还要负责产品维护。
“如果全国各地都有项目,是不是中龙在所有城市都要建一支服务队伍,那得多少人啊。”陈斌说。
或许正基于此,最近在重庆一个隧道照明项目中,中龙、上海三思和飞利浦等6家中标企业集体反对采用EMC模式。最终的妥协结果是:分段照明不用,基本照明采用。
陈斌认为,相比LED路灯,24小时照明的隧道灯应该更适合用EMC模式。
回收期的矛盾
高工LED CEO张小飞透露,大部分LED路灯厂家不愿采用新模式的原因,主要是“回收期太长”。今年初,很多银行都向他咨询过EMC模式,但由于省电费用和省电测算标准等问题,暂时没有推行。
比如,按照目前普遍节能30%的标准计算,一项LED路灯改造项目的回收周期,要超过10年。陈斌说,如按照节能40%计算,目前250W的高压钠灯,应该要用150W的LED灯,一般一天开10小时,一天可以省1度电,一年可省365度电,即一年大约节省365元。
而250W高压钠灯市场售价为400元~1500元,150W的LED灯市场价为3000元,除以每年节省费用,回收期要4到7年。
张小飞表示,新模式想在LED路灯领域真正实施,还要等《意见》真正落实,即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对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如此,可以大幅降低路灯成本等于缩短回收期。
重庆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副总工任建蔚认为,EMC模式的主体应该是银行。而目前,由于LED路灯缺乏标准,大部分项目处于试点期,规模小,企业成了主体实施单位。不过,由于试点规模小,银行目前不愿介入。而在规模化之前,路灯企业存在资金压力。
这一观点与《意见》的内容吻合。后者表示,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公司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与担保服务,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
张小飞表示,目前还没有成功样本。主要原因是,LED路灯采用EMC模式的回收期超过10年,而最佳回收期应该是3年~5年。
但李旭亮说,市场不等人。新模式能否实施的关键在于,LED路灯成本是否够低、产品质量是否过硬。如果成本低,回收期5年左右,还可以接受。
事实上勤上早已提前化解上述局面。为解决服务与地方保护主义矛盾,之前它在全国各地设了十多个合资公司,具体项目由它们实施,避开了服务难题。李旭亮表示,地方伙伴有渠道等资源,勤上有技术、人力及资金,完全互补。
截至目前,勤上国内LED路灯份额已超过50%,在国内实施6个样板案例。李旭亮透露,根据6年20万盏的出货经验,目前的新模式,应该更适合路灯的“改造项目”,新建项目并不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