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从富士康加薪看中国模式转型

富士康集团新闻发言人向媒体确认,集团基层员工将从6月1日起,全部加薪三成。这项决定将在深圳工厂先行实施,除深圳外的内地工厂员工加薪幅度将参照深圳标准。

尽管这位新闻发言人说,加薪的理由是基于物价、生活费用的上涨以及结合集团整体经营状况,公司体恤员工生活,让员工在减少加班的情形下也能增加收入并拥有足够的休闲时间,但其实谁都明白,富士康的这个决定与前段日子的员工自杀事件不无关联。

当然,不管这次加薪背后有什么样的背景,富士康能够有这样的举动,是需要勇气的。仅以深圳富士康来说,通过这次加薪,深圳富士康45万名员工的全年薪资,将至少可增加4800元,这意味着富士康一年的劳力成本将增加22.81亿元人民币。对于一个以代工为主要经营模式、利润微薄的企业来说,这笔成本的增加是比较可观的。因此,在香港股市,当富士康加薪的消息传出以后,其股价便应声而跌。

很显然,在加薪付诸实施以后,富士康赖以生存的所谓“成本优势”将遭遇巨大挑战。富士康2009年的财务报告显示,去年一年,在富士康员工数量增加了9.7%的同时,其员工成本却从2008年的6.72 亿美元,减少至2009年的4.85亿美元,减幅达到28%。从这个简单的数据对比就可看出,富士康以往的成功,是建立在低廉的人力成本的基础上的。

这种现象并非富士康所独有。长期以来,以廉价劳动力吸引资本的模式,即所谓的“中国模式”,使中国的经济出现了快速增长。尤其是在招商引资方面具有优越条件的东南沿海地区,更是通过内地廉价劳动力的输入,获得了可观的“人口红利”。但是,这种发展模式,忽视了劳动力作为一个人的全面发展,尤其是一些成长于改革开放中的年轻人,对于自身的全面发展有着强烈的向往和诉求,他们的劳动换来的只是维持最基本生活的报酬,而无法以此来体面生活。

劳动密集型企业利润空间较小,资方为了攫取最大的利润,唯有从压低劳动力报酬上入手,导致职工的收入长期处于低水平,已经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协调发展。越来越多的事件表明,这种以牺牲民众幸福来换取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

解决这个问题,靠企业自己来发扬“善心”是不现实的,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对企业职工权益的保护。但是,由于我国各级政府目前仍习惯于以保证GDP升幅来保持经济的发展,在资方与工人发生矛盾的时候,政府更多地倾向于维护资方的利益,而忽视了工人权益的伸张,这也是这种有缺陷的“中国模式”得以长期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因此,要彻底转变经济模式,需要政府作出更大的努力。

最近,有多个省份上调了职工工资的最低标准。需要指出的是,一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必须考虑到最弱企业的生存,它有时反而给一些刻意盘剥职工利益的企业提供了支持。因此,必须将企业的职工工资法制化,比如制定一部能够在维护资方利益和保护职工权益之间求得平衡的《工资条例》。政府在确定一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还必须明确职工的工资,必须与企业的生产效益挂起钩来。

据悉,我国有关方面两年前就开始着手进行《工资条例》的调研起草,但至今尚未见实质性的进展。其中一个原因,可能就是担心《工资条例》的出台,对资方形成制约,从而影响到地方招商引资的效果,造成对GDP的负效应。但是,不断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已经证明,如果职工权益得不到保障,将会酝酿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国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拐点,以前那种用低廉劳动力来吸引资本的制度安排,不仅造成了职工权益与经济发展的脱节,而且最终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