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夫妇起诉Google街景侵隐私 获赔1美元

Google街景在2007年5月推出后就颇受争议,尽管自2008年5月开始Google在街景中开始使用面部模糊技术,对照片中行人的面容、车辆的车牌号等进行模糊化处理,但并没有让其摆脱一个又一个的涉嫌侵犯隐私权的诉讼。

2008年4月份,一对居住在美国匹兹堡的夫妇起诉Google街景侵犯其隐私权,在“私人路段”上拍下自己的住房照片,他们列出了Google街景的五条罪状,称Google街景给他们“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而且造成了其房屋的贬值,要求Google赔偿25000美金并从网站上删除其住所的图片。

不过,2009年2月美国西宾夕法尼亚州地方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起诉,理由是这对夫妇没能对其列出的任何一条Google街景的罪状提供证据。这对夫妇不服,随后再次提出上诉。

日前,法院终于做出了最终判决,这对夫妇的大部分指证都被驳回,只剩下擅闯“私人路段”。不过,Google需要支付的赔偿费用只是象征性的1美元。

对于此类案件,Google当年就曾表示,在私人路段拍摄的照片是合法的,在这个卫星和航空图像充斥的年代根本就不存在什么隐私。在匹兹堡夫妇的这件诉讼中,Google说:“今天的卫星影像技术意味着…完全的隐私根本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