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达回应“金蝶反诉讼”:对方涉嫌恶意收购

12月10日消息, “金蝶软件涉嫌拖欠协达软件高达六百余万元款项”事件近日持续升温,继“金蝶公司向协达出具法律函,指责协达五点侵权”之后,协达公司正式对金蝶指控进行回应,指责对方五宗罪,其中包括恶意收购。

近日,金蝶正式向协达公司出具法律函,指责协达公司五点侵权,其中包括侵犯名誉、不正当竞争和泄露商业机密等。协达总裁付勇在接受搜狐IT电话连线时,对金蝶的五条指控逐一反驳,并表示,“这是来自金蝶方面的恶意诉讼。”

昨天,协达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搜狐IT电话连线时表示,金蝶反诉讼是在愚弄社会公众,涉嫌五宗罪:

1、违背合作诚信。协达与金蝶签订框架协议和合作协议后,全面地合法地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没有一套产品退货和没有一个有效的产品合理投诉,说明了协达与金蝶的合作前提条件合法且属实;

2、缺乏产品自信。金蝶有能力预估协达强大的产品技术与应用研发能力,及该能力给金蝶造成的影响,不应因为缺乏产品自信,以协达产品强大而“影响金蝶品牌及销售”为由,单方违约中止合作;

3、涉嫌恶意收购。金蝶用货款支付和源码开放,挟迫要求投资协达,金蝶行为涉嫌恶意收购,双方合资洽谈失败,不应免除金蝶支付协达货款的责任;

4、违背商业道德。金蝶违背商业道德,并未将协达留余给金蝶用于渠道和客户服务的款项,用于应有的用途,从实质上影响了协达软件用户和销售商的利益;

5、侵害软件产权。金蝶不支付协达货款的行为,影响了在金蝶购买协达软件的近千家用户的产品使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