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对百度诉360将其百度工具栏和百度地址栏两款软件锁定为“恶评插件”进行了一审宣判,使得“恶评插件”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焦点。
据了解,有些插件却具有恶意行为,如弹出广告、开后门等等。它们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网络秩序,使广大网络用户不胜其扰。瑞星称这些软件为“流氓软件”,金山称之为“恶意软件”,而360则称其为“恶评插件”。
这些程序共同的特征是未经用户许可强行潜伏到用户电脑中,而且此类程序无卸载程序,无法正常卸载和删除,强行删除后还会自动生成。不仅强迫用户接受阅读广告信息,还会搜集用户敏感信息并向外发送,甚至劫持用户的浏览器,诱导浏览含木马网站,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的正常秩序。
据悉,“恶评插件”并非360公司自己评定,而是通过广大用户对一些软件进行评价和公正的投票,对一些较差的软件或插件,如广告程序、间谍软件、IE插件等,进行评分和认定,并进而评出“恶评插件”。之后360安全卫士和360杀毒会对其进行标注和查杀。
显然,清理恶评插件,不仅有利于用户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而且有利于用户对计算机的资源优化,因为这些过多的插件在侵害用户的信息安全的同时,还大量占用系统资源,造成计算机经常不稳定甚至无法使用。
但是,查杀这类软件却让360这类专业的互联网安全公司陷入了“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由于法律并没有对无论是“流氓软件”还是“恶意软件”抑或是“恶评软件”进行定义,往往让一些安全厂商由此遭受并不公正的诉讼。
比如,清理恶评插件是360安全卫士的核心功能,深受用户的喜欢,但也因此给360带来了多起诉讼–在百度起诉360之前的2007年1月,同样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阿里巴巴诉奇虎360将其雅虎助手列入“恶评软件”列表一案,以360败诉;而此次,百度诉360评为“恶评软件”一案,由于不被法律支持,360在一审中依然没有胜诉。
由于没有相应法规的支持,360杀毒与360卫士的木马清理功能无法对所有恶评插件进行全部查杀,因此也给用户带了诸多不便。但由于得到了广大用户的拥护与支持,因此,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永斌律师分析认为,百度诉360的判罚结果,估计不会影响360继续为网民清理恶评插件的决心。
更有业界人士表示,查杀恶评插件如何规避风险,已是摆在比如360这类的互联网安全厂商面前的一道紧迫的命题。而360公司通过用户进行评定,并且在对一些恶评插件进行标注后由用户自己选择是卸载还是信任,无疑是一种较好的“网民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