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联合创始人修改起诉11家公司侵权诉状

北京时间12月30日凌晨消息,微软联合创始人保罗·艾伦(Paul Allen)昨天再次起诉苹果、谷歌和Facebook等大型互联网企业,称这些公司侵犯了他拥有的4项专利权。

艾伦在诉状中称,苹果、谷歌、Facebook、雅虎、AOL、YouTube、eBay、Netflix、OfficeMax、Office Depot及Staples等11家互联网公司侵犯了他在掌管Interval Research公司时被授予的专利权。Interval Research是一家小型的研发公司,创办于1992年,2000年停止运营。

Interval Research的专利由艾伦创办的另一家公司Interval Licensing负责管理。后者在一份新闻稿中称,“诉讼中所涉及的专利与基础网页技术有关,由Interval Research在1990年代首先开发。这些专利正遭到大型电子商务和网页搜索公司的侵犯。”

12月13日,艾伦首次起诉,但遭到美国地方法官玛莎·派克曼(Marsha Pechman)的驳回,原因是指控过于模糊。派克曼要求艾伦在12月28日前修改诉状,添加必要细节。艾伦的法务团队将这一裁决称为“程序问题”,并表示将在此期限内再度起诉。

据报道,修改后的诉状详细描述了被告所提供或使用的产品、服务和技术。例如,诉状称苹果剽窃了Interval Research开发的一种技术,该技术可以将内容条目相比较,以判断它们是否相关。包括iTunes、苹果应用商店App Store和Apple TV在内的多款产品均使用了这种技术。此外,谷歌的搜索、Gmail、地图及其他服务也侵犯了这一专利。

艾伦声称遭到侵犯的4项专利是:

·编号6,263,507:“一种可快速检索、浏览一整段信息的方法,尤其可用于浏览视频。”

·编号6,034,652:“一种能够引起显示设备附近的用户的注意的技术。”

·编号6,788,314:“一种能够引起显示设备附近的用户的注意的技术。”

·编号6,757,682:“一种在用户感兴趣的事物出现时提醒用户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