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产业发展 我软件业将获税收优惠支持

为了鼓励新兴产业的发展,我国将继续实施对软件产业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明确软件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将继续。

《若干政策》提出,财税支持将继续成为鼓励软件行业发展优惠措施的重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因集中采购产生短期内难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用资金问题,将采取专项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此外,营业税方面,将完善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方面,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了解,财税优惠措施旨在扶持软件产业发展。《政策》明确,国家鼓励、支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加强产业资源整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为实现资源整合和做大做强进行的跨地区重组并购,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引导,防止设置各种形式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