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18号文”缓解两大IT产业“政策旱情”

去年秋冬以来,除了我国北方多地发生严重旱情外,同时另一场“旱情”也正逐渐酝酿,这就是2000年颁布的“18号文”到期后,软件产业、集成电路 产业正面临的“政策旱情”。近期,国务院颁布的4号文件直指这两大IT产业,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这 就是业界俗称的“新18号文”。“新18号文”从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进出口政策等多方面给予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以优惠促进措施,令业界欢心鼓舞。不过 据记者采访发现,“新18号文”给予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优惠力度似乎并不一致,尤其是在税收方面,软件企业受惠多,集成电路企业受惠相对较少。

软件企业:将改变业界生存环境

“去年底是中小软件企业生死攸关的时刻。”当时,上海软件行业协会秘书长杨根兴不断接到咨询电话,询问“18号文”到期后企业是否还能享受税收 优惠,“不可能不紧张啊,不少公司老总都苦着脸向我诉苦,各区的税务部门已经对他们提出了警告,说优惠期结束了,让他们准备按正常税率纳税。”

根据旧版“18号文”,软件企业可以享受17%的增值税降为3%等许多优惠政策,这直接带来了中国软件产业的“黄金10年”。10年来,上海的 软件产值从50亿元上升至1500亿元(2010年数据),翻了30倍。“‘18号文’对于扩展软件产业规模,起了相当大的作用。”杨根兴表示。

与旧“18号文”相比,“新18号文”的外延发生了根本变化。“从原来只针对软件生产企业,到现在将软件服务企业也包含在内,优惠税种除增值税、所得税外,增加了营业税”,杨根兴告诉记者,这直接改变了许多软件企业的生存环境。

“大概什么税也不用交了”

根据旧版“18号文”,软件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实征3%的优惠,但这对于软件企业来说,并不“十分实惠”。而在新版“18号文”中,增加了“免征营业税”一条,“这样软件企业便可以选择税种,如果选择缴纳营业税,可以将税额全部免掉。”杨根兴解释道。

“这下我们大概什么税都不用交了。”深圳万兴软件,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年营业额有1千多万美元,从2003年成立起,便一直享受着国家对软件 企业的优惠政策。根据政策,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也即俗称的“两免三减半”,“我们第一年就盈利了,再加上出口软件可以享受退税优惠和深圳市的一些优惠政策,现在,我们基本上只交一点营业税。”万兴 副总经理傅宇权告诉记者,由于没有税负压力,他对公司每年的财务状况并不十分担心,“因为十分简单,很干净,也没怎么操心过。”

“终于能享受免税待遇了”

更加利好的消息是,以往不属于“软件企业”范畴的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等软件服务企业,都被列入“免征营业税”的行列。

“你说的是真的吗?”2月15日,当马君(化名)听记者介绍“18号文”的新规定时,不太相信地问了一句。马君的公司从信息系统集成起家,随着硬件利润逐渐摊薄,公司的运营方向转向IT服务和咨询,但这些经营范畴都不属于国家政策的优惠范围。

“营业税加所得税大概占营业额的7.5%左右,一年要交40—50万元,”去年马君去厦门出差,和一位软件公司朋友的聊天,让他对这位朋友简直 是“羡慕嫉妒恨”,“人家几乎不交什么税啊,省下来的钱马上可以投入公司运营,所以公司扩张很快。” 知晓新版“18号文”将软件服务业也纳入“免税”范畴后,马君长出了一口气,“终于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了。”

“夹心层”希望更多优惠

相较初创期的软件企业,一些中型软件企业对新“18号文”的细则出台尤为关注,“2009年起,我们享受的优惠就到期了,据说‘新18号文’有新的政策,我最近到处向人打听,细则到底什么时候出台。”龙软集团副总裁汪建斌告诉记者。

汪建斌所在的龙软集团,2005、2006年享受免税待遇,2007、2008、2009年则是企业所得税减半,从2010年开始,优惠期结 束,便开始按照25%的税率缴纳所有税额。“这对于企业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从2008年开始,我们遭遇了金融危机,由于对未来的不可预见性,我们一 家重要客户每个月的订单依次减半,至今外包业务仍没有完全复原,”汪建斌坦承,有压力。

事实上,中型软件企业目前正处于“税负的夹心层”,本是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享受国家税负优惠的程度却是最低,“两免三减半”针对的主要是初创 性企业;而一些大型软件企业,却可以凭借另一层面的优惠政策,获得税负的减免。“中国银联前年入选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后,减少的税额达到了 2000多万元。”杨根兴告诉记者,目前上海最大的软件公司——宝信软件,每年的营收已达25亿元,享受的优惠更加可观。然而,像这样的软件巨头毕竟是少 数,2009年,全上海只有27家软件企业入选。

“上海的细则正在酝酿中。”上周五,杨根兴已经组织上海市几十家骨干企业进行了第一次座谈会,“来的人数远远超过预期,大家都很关心,”接下来,软件协会还会组织多次座谈会,“了解企业的需求,尽快让这些利好政策落地,毕竟这才是最重要的。”

集成电路企业:怀念旧“18号文”退税政策

相比“18号文”中只有一章提及集成电路产业,“新18号文”中超过三分之二的篇幅都是关于集成电路产业的。“总体上是不错的,比‘18号文’的内容有很大扩展,从目前情况看集成电路企业对此反映基本上都是赞扬的”,上海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蒋守雷表示。

不过也有企业人士对“新18号文”表达出一丝遗憾,比如增值税退税和进口税免征两项优惠措施没有恢复执行,感觉对集成电路产业的优惠力度没有软件产业大。

欧美施压 “退税”难实施

“我们这些天也在看这份文件,政策虽然很好,不过没看到我们特别想要的内容”,关明(化名)有些失落地说道。关明是张江一家微电子公司的CEO,2001年他从硅谷返回国内创办了这家公司。

关明特别想要的内容就是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该政策曾在“18号文”颁布的头几年实施过,但是后来因故取消,他本希望“新18号文”中能恢复这项优惠政策。

为了大力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也就是“18号文”。 “18号文”中规定,“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这项增值税退税政策对当时的产业来说意义非凡。“不夸张地说,我国的集成电路产业就是在 ‘18号文’发布之后迅速发展起来的,特别是其中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道。

而这项重要优惠措施实施5年就被取消了,“当时美国发难,要求我们国家取消这项优惠政策,欧盟、日本等也纷纷施压”,蒋守雷回忆道。从2004 年开始,美国、日本和欧盟认为我国对集成电路产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有违WTO的相关规定,纷纷提出诉讼,当年7月中美就此问题达成谅解备忘录,争端才告 一段落。而按照谅解备忘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2005年4月开始停止执行“18号文”中规定的增值税退税政策。“因为集成电路产业太重要了, 软件产业也实行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但是美国方面只盯牢集成电路。当时如果不取消增值税退税优惠,那就要在WTO打官司,结果可能对我们很不利。”蒋守雷 说道。

“我们企业起初几年主要是做外销的,没有享受到这项税收优惠。等我们转向做国内市场时,这项优惠政策却取消了。本来盼望着它能恢复实施,但是现在还是落空。”关明颇为遗憾地说道。

不仅是关明,杭州国芯科技资深副总张明同样也对增值税退税政策未被恢复感到遗憾,“新文件未能解决对自主设计开发、同时又自行销售芯片产品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税收优惠支持问题,我们也面临着同样的困惑。”

免征“进口税”亦未能如愿

“18号文”原本实施的另一项税收优惠措施在“新18号文”中也未体现,这就是集成电路企业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8号文”原本规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与仪器,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不过这项优惠政策在2009年1月被取消。“因为国家要整体税制改革,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向消费型增值税模式,可以用进口设备抵扣增值税,所以取消了这项免 征优惠”,蒋守雷表示。

税制改革、征收进口税给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以及成立不久的公司造成巨大的资金压力。“这点对于我们这样的设计企业而言,影响不大。但是对于生产制 造企业,特别是对于刚刚初创的企业影响很大”,关明说道。此前是免税,而现在要先交税,然后产品做出来再抵扣,政策的改变使得企业大量资金被占用,极大增 加企业设备投资成本。蒋守雷也表示,这对处于初创阶段,未形成大规模销售的企业而言,占用了大量资金,带来了压力。

关明介绍,2009年曾有数家上海集成电路制造企业一起给国家相关部门写信,要求恢复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是最后没有下 文。实际上,不仅是上海的企业,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也曾专门针对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问题,与各地协会联名上书,建议继续执行国务院“18号文”规定的政 策,对进口设备和材料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可惜“新18号文”依然没有提及恢复免征进口税的措施,文中规定会有针对性“采取专项措施予以妥善解决”。蒋守雷 表示:“这实际上国家在采取别的方式对免征进口税取消后的补偿,但不是针对所有企业”。

虽然有一些不如意的地方,但是“18号文”的出台仍激励着众多集成电路企业。“新18号文件,在延续老18号文件主要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在多个 方面加大了支持力度。”张明说道。蒋守雷也表示,一项政策不可能让每个企业都满意,“实际上有些优惠措施,国家不是不想出台,而是因为实际环境或整体要求 没办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