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科技部分中毒员工合同期满恐不续约

2月21日,本报报道了苹果供应商苏州联建科技安排中毒员工进行复查,然而事情进行得并不顺利,大部分中毒员工并未参与此次复查。

在近一个星期的僵局中,2月26日,这批尚未离职的中毒员工与联建科技进行了第一次座谈。座谈会上,中毒员工提出了三点要求,要求公司书面道歉、要求去北京进行伤病鉴定与治疗、希望企业对于员工的后续治疗有保障。

苏州工业园区新闻中心主任刘杰称,3月1日,员工会正式向苏州联建提交书面要求,届时联建将作出正式回复。

泛洋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斌提醒说,为了防止后续治疗产生无法预测的费用,这一次可行的方案是将“口头承诺写进书面协议,确定这次职业病、工伤若导致后续费用发生,单位承诺仍然会补偿相关费用。”

姗姗来迟的第一次座谈会

2月26日,周六,苏州联建科技将这一天与次周一(2月28日)进行了调休。

这天,正己烷中毒员工之一的崔广双第一次见到了公司高管,并面对面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下午3点,尚未离职的37名中毒员工中,有22人参加了这次座谈会。苏州联建出面的,是管理部最高主管王家杰。

“王在座谈会上对我们的三个要求给出了回复。”崔广双告诉记者。但是对于回复,崔广双并不满意。

“对于书面道歉的要求,王表示,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的时候已经正式道过歉。”崔广双回忆说,“去北京进行鉴定的要求也没有答应,但是表示会请北京的医生来苏州鉴定。而后续治疗的问题,王口头承诺一旦病情复发,公司会负责。”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天(3月1日)拨通了王家杰的手机,对方表示自己是王的助理。“王总这会儿不在,对于中毒员工商谈的事情我不清楚。”对方表示,会与王家杰沟通,让记者5分钟后再与他联系。当记者再次拨通王的手机时,便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致电苏州工业园区新闻中心主任刘杰,他表示,“企业方面之前已经发出了致员工的一封信,对于中毒员工提出的三点要求有明确回复。”

“对于去北京复查的要求,工业园区方面也在企业和员工之间进行调解,最终确定了请北京专家到苏州来对中毒员工进行复查的方案。”刘杰表示,“双方僵持太久,对谁都不利,还是需要尽快提出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办法。”

“3月1日早晨9点,员工会正式向企业提交书面的要求。”刘杰告诉记者。这一情况崔广双也向记者证实:“提交了书面要求以后,联建方面也会给我们一个正式的回复。”

部分中毒员工合同期满未续约

就在双方座谈会的前一天,37名中毒员工中,有一名员工合同期满了。

这名中毒员工名叫王玉连,伤残等级经鉴定为10级。“我2004年与联建签的两年合同,随后一年期的合同续签了两次,最后签了一次3年期的合同。”王玉连告诉记者,正是在这份3年期合同签约不久,就发生了中毒事件,在治疗之后,合同也就很快到期了。

“在合同到期之前,我和我们制造科的科长谈过续签合同的事情,他当时表示可以。”王玉连说,可是到合同到期,她没能成功续约。

“我现在已经算是离职员工,但是离职手续还没有办下来。”王玉连告诉记者,公司方面并没有续签合同的意愿。

与王玉连有相同困境的中毒员工不在少数,桑小龙就是其中一员。他表示,有部分员工的合同将陆续在四五月份到期,是否能继续留在公司,“大家心里都没底。”

“我们现在找工作非常困难,别的公司一看我们的伤残等级,就知道我们有职业病,很少会录用。”桑小龙现在双腿一旦站立、走路时间长了,就会疼痛难忍。

同时,这些员工无一购买过保险。“保险公司也不愿意接受我们的保单,说我们的病的复发症太多了。”桑小龙说。

口头承诺或与一次性赔偿金抵消

泛洋律师事务所长期从事劳动法的律师黄斌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企业是否续约与伤残等级没有必然联系。”他说,在伤残事故中,如果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那么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黄斌告诉记者,在与企业对立的位置上,这些员工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现实司法事务中,通常会碰到签订一次性经济补偿协议,后续治疗费用全部包含在这一次性补偿中了。”实际上,后续治疗是无法预测的,很多时候远远超出人们的预期;如果不签,只能拿到第一次医疗期满后的一笔费用,以后每次有新的医疗费用产生,都会产生单独诉讼,时间成本和投入诉讼成本过高,因此,劳动者才会选择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黄斌提醒:“口头承诺的说法往往容易被一次性经济补偿方案给否定掉,虽然口头承诺会对后续的治疗费用负责,但是一旦拿了一次性经济补偿方案,未来所有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就一次性了结,这样看来,口头承诺和一次性补偿方案是相悖的。”他指出,这一次可行的方案是将“口头承诺写进书面协议,确定这次职业病、工伤若导致后续费用发生,单位承诺仍然会补偿相关费用”。

然而,真正同意这样做的企业其实非常少。黄斌告诉记者,“一旦签订协议,会有劳动者不断要钱,没有企业敢具体办下来。”